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受区人大和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3)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8)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干部培训、考核奖励。
(9)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人员构成:在职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10人,共31人;退休人员10人。
(二)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研究督察室、社区矫正管理股、案审监督股、文审指导股、基层法治建设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8个职能机构;事业机构3个: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副科级)、法律援助中心(股级)、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股级);派出司法所6个:即雨母山、呆鹰岭、蒸湘、红湘、联合、华兴司法所。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蒸湘区司法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553.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12万元,增长22.08%,增长的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3.48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553.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12万元,增长22.08%,增长的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普调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53.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12万元,增长22.0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4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522.48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1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3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法制工作5万元,主要用于法制业务工作等方面;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1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方面;运转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维护。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24.8万元(包含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办公费用的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553.4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31万元,其中:法制工作5万元,主要用于法制业务工作等方面;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1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方面;运转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维护。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