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落实,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会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落实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区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审核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市级表彰奖励制度和拟定区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担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2)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和劳动关系股、人事股、基金监督股、财务室5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本级以及下设股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80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6.21万元,增长38.64%,主要是因为专项拨款、专项支出大幅度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80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4.15万元,占98.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4.43万元,占1.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80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82万元,占10.61%;项目支出6979.75万元,占89.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24.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33.14万元,增长38.15%,主要是因为专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2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33.14万元,增长38.15%,主要是因为专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2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1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75.91万元,占99.38%;卫生健康(类)支出13万元,占0.17%;城乡社区(类)支出12.63万元,占0.16%;农林水(类)支出21.4万元,占0.2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7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1.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2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9.19万元,支出决算为73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年中预算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7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不超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不超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92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1.4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62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56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1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9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1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4.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3.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部门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6万元,比年上年决算数减少14.92 万元,降低38.8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万元,用于召开6会议,人数227人,内容为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相关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部门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总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百分比测算,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总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百分比测算;由于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由于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公开。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附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