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蒸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健康服务进行督查、考核与评价。
2、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健康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在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4、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5、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6、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孕龄期保健,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7、开展妇幼健康、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二)机构设置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现有主任1名,党支部书记1名,副主任2名,科员9名,退休人员6人。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妇保股、儿保股、信息股、特检股。无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蒸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蒸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6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9.33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56.93%,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8.68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218.6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9.33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56.93%,主要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8.68万元,其中:妇幼保健机构支出218.68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18.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8.3%,主要是本单位是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及2023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故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均为0。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