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蒸湘区财政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档案、财务、管理工作。代表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履行行政审批职权。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有关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工作;负责监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执行;负责机关单位津补贴的管理工作;负责移民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措施制定、业务指导等工作。
3、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全区预算草案;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计划、分配与管理工作;审查、批复区直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办理区与市、与镇街的财政结算事项;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指导地方预算管理;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财政措施;承担与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负责全区及区本级预算公开工作;负责指导预算管理信息网络体系的建设。
4、负责区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财政专户会计工作,办理预算缴款、财政性资金拨付工作;汇总编制全区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承担全区财政总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负责资金调度及财政往来资金结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承担审计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国库动态监控工作;负责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的设立、审批和备案;负责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推进和完善国库改革相关制度办法;管理商业银行代理业务。
参与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措施、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区本级政府投融资公司的财务监管;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融资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全区合作相关制度规定;支持合作项目建设,管控项目建设风险;指导全区合作工作。
5、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制定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特殊信访问题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区直行政基建工作。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档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管部门事业费;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学前教育入园补助、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及科学技术等教科文惠民政策资金落实工作;负责制定有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气象、水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拟订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
7、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健、医疗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提出建议,完善并执行社会保障、就业、民政、卫健、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有关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健、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政监管以及预算、决算编审工作。
8、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标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区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资料信息库,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组织指导区本级预算部门和镇街道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公务用车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公务用车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配合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负责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调剂的审批及数据统计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 ,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9、承担住建、城管、发改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城建资金的支出管理;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参与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管理有关政策性补贴、土地整理、交通发展及城市管理等专项资金。
承担商务、旅游和外事侨务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管理旅游、外经、商贸流通、粮食风险基金等专项资金并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具体管理工作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及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
承担经济和信息、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研究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区财政支持有关行业的政策建议;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企业亏损补贴;承办区政府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有关区属企业财务监管。
10、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统筹制订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牵头组织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监管会计信息质量,参与监督检查案件的审理;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及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承担处理处罚事项的跟踪落实工作。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规;调查、分析反馈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组织全区财政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提供财经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区本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负责相关企业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地方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11、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实施地方性会计法规、规章;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联系指导会计学术理论研究及相关学会等工作;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制订区重点工程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区重点工程项目财务核算工作。
12、负责指导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建设、管理方式改革和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的日常支出和拨款申请进行审核。参与调查研究农村经济和农民负担情况,参与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镇街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13、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编制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初审转报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理本级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编制全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人员构成:在职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21人,共38人;退休人员25人。二、单位内设13个股室:1、办公室;2、综合股(区津补贴工作办公室);3、预算股;4、国库股(金融与债务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5、行政政法(教科文股);6、农业股;7、社会保障股;8、绩效管理股(公车管理股、资产管理股);9、经济建设股(对外经济贸易股、企业股);10、财政监督检查股(税政法规股);11、会计股(重点工程财务管理股);12、乡镇财政管理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13、政府采购股。三、二级机构3个:1、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工资统发中心;3、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蒸湘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及3个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9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9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5.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9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5.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92.9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80.91万元,占97.98%;财政评审支出8万元,占1.35%;财政综合事务支出4万元,占0.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80.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财政评审业务、预算编制业务费、业务终端维护支出等,其中:财政评审业务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标准定额、市场价格、政府指导性文件,开展投资评审工作。目的是节约财政性资金、规范财政性资金使用,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财政综合业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确保局机关业务工作正常开展、设备设施状态良好,提升财政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2.14%,主要是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非生产性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及2023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故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均为0。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无此项工作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9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91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附件:
蒸湘区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_1357蒸湘区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