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蒸湘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职能部门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蒸湘区委政法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九室及两个一级事业单位(法学会、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蒸湘区委政法委员会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蒸湘区委政法委员会单位本级以及两个一级事业单位(法学会、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预算总人数为101人,一是在职人数为27人,其中行政编14人,全额事业编13人。二是退休人数为73人,其他人员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1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0.6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7.5万元,主要是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导致人员经费较2023年有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1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6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7.5万元,主要是基础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导致人员经费较2023年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10.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66.64万元,占92.79%;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支出26万元,占4.26%;维稳处置支出10万元,占1.64%;网格化管理支出8万元,占1.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66.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4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平安蒸湘建设、综治民调、综合治理、铁路整治和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维稳处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安保维稳处置突发事件、涉军维稳、反恐反邪教、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网格化管理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7.69%,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2023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两年均为0,故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活动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1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64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