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蒸湘区司法局
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蒸湘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蒸湘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蒸湘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受区人大和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3.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8.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干部培训、考核奖励。
9.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蒸湘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研究督察室、社区矫正管理股、案审监督股、文审指导股、基层法治建设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蒸湘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蒸湘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蒸湘区司法局决表公开表)
第三部分 蒸湘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700.25万元,比上年508.7万元,增加191.5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上级专项经费的增加、押金的收取。
2019年支出714.64万元,比上年519.07万元,增加195.5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上级专项经费的增加、押金的退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70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2.24万元,占总收入80.29%;其他收入138.01万元,占总收入19.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71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25万元,占支出78.26%;项目支出155.39万元,占支出21.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2.24万元,比上年483.94万元增加78.3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上级专项经费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63万元,比上年494.31万元增加132.3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上级专项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6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00.25万元的95.23%。比上年494.31万元增加132.3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上级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42万元,占支出13.31%;公共安全支出542.37万元,占支出86.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4万元,占支出0.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3.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4%,具体如下表:
功能代码 | 功能名称 | 决算数 | 年初预算 | 增加 | 变动原因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57.86 | 57.86 | 法制办并入司法局 | |
201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2.00 | 22.00 | 法制办并入司法局 |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0.66 | 0.66 | 法制办并入司法局 |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90 | 2.90 | 法制办并入司法局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334.87 | 166.06 | 168.81 | 增加人员经费和专项经费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00 | 5.0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24.60 | 24.6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6.00 | 6.0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18.40 | 18.40 | ||
2040612 | 法制建设 | 45.50 | 45.5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08.00 | 108.00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0.29 | 0.29 | 退休人员死亡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0.56 | 0.56 | 退休人员死亡 | |
合计 | 626.63 | 373.56 | 253.07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25万元,项目支出67.3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9.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1.82万元,占支出79%;公用经费117.43万元,占支出21%。
人员经费支出明细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21.8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88.13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22.59 | |
30103 | 奖金 | 66.84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6.96 | |
30107 | 绩效工资 | 7.88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1.11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71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5.68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72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2.43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6.82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9.95 | |
30302 | 退休费 | 17.08 | |
30304 | 抚恤金 | 1.07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64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6 | |
总计 | 441.82 |
公用经费明细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3.16 | |
30201 | 办公费 | 28.50 | |
30202 | 印刷费 | 5.68 | |
30203 | 咨询费 | 0.49 | |
30205 | 水费 | 0.77 | |
30206 | 电费 | 1.00 | |
30207 | 邮电费 | 0.41 | |
30211 | 差旅费 | 2.7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16 | |
30215 | 会议费 | 2.21 | |
30216 | 培训费 | 1.43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16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1.81 | |
30226 | 劳务费 | 3.23 | |
30228 | 工会经费 | 9.36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7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18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34.27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4.89 |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19.38 | |
总计 | 117.43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61万元,支出决算为24.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2.93万元增加21.6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5.0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2.35万元增加2.72万元;增长原因是原来的旧车修理费高。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19.38万元,支出决算为19.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9.38万元;增长原因是购置新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0.58万元减少0.42万元。减少原因是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0.65%,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45万元,占99.35%。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20人次,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38万元,局机关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的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蒸湘区司法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蒸湘区司法局2019年的支出保证了人员的正常经费,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蒸湘区司法局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4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40万元增加77.43万元,增长193.57%。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21万元,用于召开工作推进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
开支培训费1.43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普法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蒸湘区司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旅游外侨民宗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