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蒸湘区人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蒸湘区人大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准备工作及会议期间的有关服务工作。
(二)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的办理。
(三)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重大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稿服务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
(五)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蒸湘区代表团的文稿服务工作。
(六)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
(七)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重大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八)负责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协调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关系,保持与上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经常联系。
(九)对涉及全区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查研究报告,为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服务。
(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和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情况信息并报送相关部门,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参考。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区人大常委会重大会议、活动和日常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及相关文稿的审核把关。
(十二)负责区人大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访工作。
(十四)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及信息化设施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十五)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值班通讯、机要保密、人事劳动、老干管理、党群纪检、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人大系统干部培训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外地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来蒸湘区考察工作期间的公务接待工作。
(十八)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党组)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罢免和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二十)归口办理联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办理联系辖区内各镇、街道人大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办理和督促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代表的来信来访。
(二十三)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
(二十四)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补选、辞职和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补选、另行选举,以及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的具体工作。
(二十五)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以及常务委员会指导辖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具体工作。
(二十六)办理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加挂研究室、信访室牌子)。
(2)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3)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合署办公。
(4)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与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5)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与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合署办公。
(6)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7)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8)蒸湘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蒸湘区人大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蒸湘区人大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相关表格附后(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63.3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7.67万元,增长7.81%,主要是因为本年人员工资调增导致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8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1.6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8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67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63.3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7.67万元,增长7.81%,主要是因为本年人员工资调增导致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1.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84万元,增加7.15%,主要是因为本年人员工资调增导致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1.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0.89万元,占96.51%;公共安全支出29.50万元,占3.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万元,占0.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9.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92.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向区委汇报重要工作计划、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召开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主任会议等会议,圆满完成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集中学习8次、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3次、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5月份,组织第一批区四届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共102人,赴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开展“不忘初心、为民履职”专题培训。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扎实开展“三学三争”主题实践活动,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4人次、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26人次;修改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省、市、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们履职行权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积极参与全市人大系统“乡村振兴、五级带动”示范工程,发挥代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表彰2018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3个、优秀区人大代表21人、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5件、建议承办先进单位5个。(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0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30.39万元,用于开展井冈山培训,人数100左右人,内容为赴井冈山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培训等;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0.96万元,用于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主任会议等多次会议,人数1000左右人次,内容为完成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等;(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本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旅游外侨民宗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蒸湘区人大绩效情况
2019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向区委汇报重要工作计划、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召开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主任会议等会议,圆满完成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集中学习8次、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3次、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5月份,组织第一批区四届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共102人,赴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开展“不忘初心、为民履职”专题培训。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扎实开展“三学三争”主题实践活动,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4人次、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26人次;修改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省、市、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们履职行权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积极参与全市人大系统“乡村振兴、五级带动”示范工程,发挥代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表彰2018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3个、优秀区人大代表21人、区人大代表优秀建议5件、建议承办先进单位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