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蒸湘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7-27                   

 

 

 

 

2019年度

蒸湘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蒸湘区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蒸湘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农业、林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农业、林业、农村发展的问题,提出农业、林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农村改革的牵头、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文明村镇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

(三)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林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区农业、林业发展的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林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林业行政审批事项。

(四)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农口系统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

(六)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管理全区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安排蔬菜资金和物资,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九)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二)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五)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七)指导、协调农口系统农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全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监督扶贫项目和资金。   

(十八)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区委组织部抓好区直农口各局、科级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合同有关部门抓好农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十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承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指导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负责绿色蒸湘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情况综合及工作交流。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区绿色衡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监督管理林木、竹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全区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区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审批。

(二十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区级标准和规定,拟订全区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区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二十四)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二十五)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协助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处。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二十六)制定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二十八)拟订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二十九)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三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蒸湘区农业农村局设11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农业股(区蔬菜管理办公室)、林业股、畜牧水产股、农机管理股、农村能源股、农村扶贫股、新农村建设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蒸湘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蒸湘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3805.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049.3万元,减少21.6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化,正常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2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4.37万元,占86.17%;其他收入225.36万元,占13.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8万元,占18.88%;项目支出1764.58万元,占81.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72.4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401.79万元,减少29.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化,正常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8.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7%,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3.04万元,减少18.7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8.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91万元,占11.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52万元,占0.03%;节能环保(类)支出4.88万元,占0.25%;城乡社区(类)支出75.92万元,占3.86%;农林水(类)支出1669.87万元,占84.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7.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6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0.52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节能环保(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

4、城乡社区(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75.9万元,支出决算为7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3%。

5、农林水(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16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3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和决算支出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和决算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4万,降幅43.01%。主要原因:2019年11月公车一辆移交出去,后续无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万元,主要是油费及维修等支出,2019年11月,我单位1辆公务用车移交至公车平台,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相关开支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没有政府采购支出。没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没有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11月,我单位1辆公务用车移交至公车平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旅游外侨民宗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社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蒸湘区农业农村局内设六11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农业股(区蔬菜管理办公室)、林业股、畜牧水产股、农机管理股、农村能源股、农村扶贫股、新农村建设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股)。全单位现有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11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本年收入合计162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4.37万元,占86.17%;其他收入225.36万元,占13.83%。

本年支出合计217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8万元,占18.88%;项目支出1764.58万元,占81.12%。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预算公开:2019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单位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预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三公”经费2.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84万元,无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我单位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工作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制定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资金拨付严格坚持先做事、后验收、再拨付的原则。从整体上看,2019 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二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专业人才缺乏,办公资金短缺等。

五、有关建议

请财政根据供销工作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常规项目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19年度蒸湘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