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红十字会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全区红十字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
3、依法开展募捐筹资。
4、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5、参与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动员、组织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6、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8、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并依照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区政府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往和合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衡阳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 基本情况
蒸湘区红十字会实有人数2人,其中在职全额人员2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安排
全年收入预算为25.7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77万元。
全年支出预算合计2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