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民政局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民政信息宣传、政策研究和全区民政行政执法检查。
2、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优抚、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死亡抚恤管理;负责申报革命烈士、评残、烈军属优待抚恤及在乡红军老战士、复员军人的定补。
3、负责全区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退役伤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承担区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移交我区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伍、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核查、上报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主管全区农村五保户的五保供给和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
5、建立并实施全区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6、承担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委会、居委会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承担居委会、村委会的设立和调整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指导殡葬工作。
7、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团组织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9、负责省、区、乡界的勘定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10、负责全区社会福利设施和城市社会孤老、孤残、孤儿的管理;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报、管理和年检工作。
11、负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13、主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4、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二、基本情况
蒸湘区民政局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全额人员21人,退休12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安排
全年收入预算为838.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34.81万元。
全年支出预算合计83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16万元),项目支出559.8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