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休性事件的处置。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宁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推动政法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七)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
(八)组织查处政法部门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指导下级政法、综治工作。
2、机构设置
区政法委下设办公室、政工室、政治治安室、铁路护路室、维稳室、宣传室、反邪教室、执法督查室、综治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1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4.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1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4.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4.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