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财政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蒸湘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蒸湘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蒸湘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蒸湘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其它有关政策。
2、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地方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决算,执行地方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地方财力。
3、管理地方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监督指导行政、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包括:财政评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乡镇财政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蒸湘区财政局本级以及所属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蒸湘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蒸湘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886.55万元,支出总计848.14万元,其中:总收入比上年度增加18.86万元,增幅2.17%,总支出比上年减少79.08万元,减少8.53%,增减原因:合理的正常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88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55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计84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34万元,占比91.42%、项目支出72.8万元,占比8.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86.55万元,增加18.86万元,增幅2.17%,原因:正常变动,财政拨款支出848.14万元,减少79.08万元,减少8.53%,原因:正常变动,累计结余311.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8.14万元,占本年支出100%,其中基本支出775.34万元,项目支出72.8万元,比上年减少79.08万元,降低8.53%,原因:正常变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55万元,占92.38%,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占0.35%,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1.18%,农林水支出46.59万元,占5.4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0.5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详情可见公开表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支出663.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伙食补助等,占比85.57%,公用经费支出111.9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占比14.4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6万元,支出合计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比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降低13.3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支出100%,没有因公出国费支出,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厉行节约的精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5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用0.52万元,接待批次20批次,接待人数60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降低3.4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厉行节约的精神。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资产总额550.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1.42万元、固定资产119.05万元,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旅游外侨民宗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