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蒸湘区长湖便民服务中心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机关党支部: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已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蒸湘区长湖便民服务中心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片区实际,就实施“河长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以建设“幸福宜居新蒸湘”为主要目标,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对辖区河流湖库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河湖资源,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协调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社区)对行政区域内所有河湖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片区负责跨区域协调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并做好河长制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河湖实际,统筹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因河施策,系统治理,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保障治理长远效果。
坚持城乡统筹、水陆共治。加强区域合作,统筹城市与农村发展需求,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与陆地共同治理,充分发挥河湖综合功能。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
(三)总体目标。坚持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全面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四水协同、江湖联动,有效修复和恢复河湖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水量保障、水质良好、河流畅通、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为建设“幸福宜居新蒸湘”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
成立长湖便民服务中心“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长湖河长制委员会),委员会由顾问、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委员组成,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长湖河长办)设在水管站,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主要负责人兼任。
各村(社区)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分别担任辖区内相应河流河段河长和副河长。
(二)河流河长
蒸水河长湖段河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河长,主任担任河长,分管水利工作副主任担任副河长,沿河各村(社区)书记担任辖区内蒸水河段河长。
(三)工作职责
1.委员会职责。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审核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重大争议,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2.顾问、河长职责。(1)顾问负责指导河长制工作。(2)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统筹协调河长制的推行落实,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河段长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3.成员单位职责。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4.河长办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实施河道保护界限设置项目建设,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勘测,埋设界碑界桩和树立宣传告示牌,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河湖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明确各河流水体保护和控制范围。按规定取缔河道采石采砂;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加大“三条红线”制度管控力度。禁止化肥养鱼,严禁使用“氮肥、磷肥、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养鱼。确保水体无垃圾、无污染,水质达到Ⅲ类以上。
(二)加强蒸水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堤岸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河长要定期对河道岸线、河床进行全面巡查,及时修复受损的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防止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严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丢乱弃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指导农民使用高效低毒农药、使用可降解农膜、配方施肥、免耕少耕、间作套作、秸秆还田等生态环保耕作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做好畜禽养殖户搬迁工作。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切实做到“三查”,查清排污口、查清违章建筑物、查清违章采石采砂;做到“三清”,清除行洪障碍、清除河道垃圾、清除水面漂浮物。
(五)加强监管。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河湖和水利工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实施河长制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相关制度,协调解决河段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情况。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段管理保护工作。
(三)严格考核问责。河长办要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防汛抗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依据。中心河长办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段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四)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强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
(五)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河长制管理的社会监督力度,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河湖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拓展环保志愿者服务,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加强新闻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增加社会各界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长湖便民服务中心河长名单
一、顾问:李松
二、街道级总河长:
总 河 长:周三清
副总河长:李少成
三、长湖便民服务中心相关河流河长名单
河流 |
河长 |
副河长 |
联系人 |
河段河长 |
责任范围 |
蒸水 |
周三清 |
李少成 |
贺春峰 |
松亭村、大立村、世纪城社区、立新一社区主要负责人 担任辖区内蒸水河段河长 |
河面,河岸由长湖便民服务中心负责 |
蒸水 |
李少成 |
贺春峰 |
许秋生 |
松亭村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蒸水河河段河长 |
河面、河岸由本村负责 |
谭 健 |
大立村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蒸水河河段河长 |
河面、河岸由本村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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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元 |
世纪城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蒸水河河段河长 |
河面、河岸由本社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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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君 |
立新一社区主要负责人 担任辖区内蒸水河河段河长 |
河面、河岸由本社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