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蒸湘区雨母山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伍小乔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邮编:421008
电话:0734-8635688
中共蒸湘区雨母山镇委员会统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治理全局,蒸湘区雨母山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聚焦群众需求与区域发展实际,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强化党建引领:以“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为核心,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优化党组织设置与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建与乡村治理、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与廉政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造农村特色宣传阵地,弘扬文明新风,以党建引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2.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结合镇域实际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基建、新农村建设等专项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与落地举措;精准落实强农惠农、防返贫监测帮扶等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引导土地有序流转;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动农文旅融合、特色种养等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村道路、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广农业新技术,保障粮食安全,拓宽农民就业创业与增收渠道。
3.深化公共事务治理:统筹推进镇域精细化治理,牵头落实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协管、集镇管理等工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机制,指导村(社区)完善自治章程与民主议事制度,深化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做好人大监督、群团服务、国防教育、兵役征集等工作,搭建群团服务群众桥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
4.守牢公共安全底线:构建“人防+技防+物防”立体化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制定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疫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监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5.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围绕群众“急难愁盼”,落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民政救助、教育医疗、养老托幼、退役军人服务等政策,针对性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推进镇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与村级便民服务点延伸,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流程,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腿、好办事”;统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开展文化下乡、体育健身等活动,丰富农村公共文化生活,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6.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与上级部署:严格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省、市、区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职责:牵头协调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保障政令畅通;负责重要会议筹备、综合性文稿与会议材料起草;承担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公务接待、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统战联络、工作督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对接:区委办(区委研究中心、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区政府办(区政府研究中心)、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统战部、区委巡察办、区委督查室、区审计局、区法制办、区档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二)党建办公室
职责: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与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基层党代会、党代表选举及日常服务,牵头村(社区)“两委”换届与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考核、工资福利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推动党建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对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基层办、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区考核办、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责:编制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监测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服务、产业发展指导及重点项目协调;承担商贸流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接与统计工作,配合开展市场监管协管事务。
对接: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科工信局、区工业项目集聚区管委会、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牵头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工作,协调矛盾纠纷调解与社区矫正;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减灾救灾等应急处置,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演练。
对接: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区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基层综合治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蒸湘分局(含雨母山派出所)、区司法局(含雨母山司法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
二、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
职责: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水利设施维护、农机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统筹库区移民服务、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与防返贫工作;配合开展林业管理、农村道路养护及限额以下农村住房建设指导。
对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承担民政救助、社保医保、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事务性服务;负责镇政务服务中心运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组织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与志愿服务,协助开展文旅体公益性工作。
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民宗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区数据局、区税务局、区科技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会等相关部门。
(三)生态事务中心
职责:开展生态环保政策宣传与普法教育,组织生态创建活动;负责镇域生态环境日常巡查与管理,配合上级部门查处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
对接: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责: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权益保障、帮扶慰问等日常服务;牵头征兵工作,开展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与双拥共建活动。
对接: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责:承接区政府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日常执法;负责镇域巡查、投诉举报受理、执法取证,配合区级部门开展专业执法与联合执法。
对接: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三、纪工委、人大、武装部等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机构,工青妇等按有关章程设置的群团组织
四、区直部门派驻机构
(一)雨母山镇司法所
管理体制: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区镇两级共管、以区为主,党的组织关系属地管理,人事任免按规定征求镇党委政府意见。
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组织人民调解,承担社区矫正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镇政府推进依法行政。
(二)雨母山镇财政所
管理体制:日常工作由镇政府管理,业务接受区财政局指导监督,主要负责人任免由区财政局提出并征求镇党委政府意见。
职责:负责镇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收支管理、惠农补贴发放、村级财务指导与监督,协助开展财政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