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蒸湘区雨母山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伍小乔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邮编:421008
电话:0734-8635688
中共蒸湘区雨母山镇委员会统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治理全局,蒸湘区雨母山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聚焦群众需求与区域发展实际,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强化党建全面引领:以“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为核心,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优化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机制,推进“党建+网格”“党建+产业”“党建+民生”深度融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与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舆情管控,以党建引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聚焦“产业兴旺”目标,结合镇域实际编制产业发展专项方案,精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与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引导土地有序流转与规模化经营,重点发展农文旅融合、特色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拓宽农民就业创业与增收渠道。
优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农村道路、水利、通讯、电力、燃气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集镇供水、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加强农田水利设施修缮与管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承载能力。
深化人居环境整治:牵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开展厕所革命、垃圾分类处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加强集镇市容秩序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摆摊设点等行为,打造生态宜居的镇域环境。
提升民生服务质效:围绕群众“急难愁盼”,落实就业创业扶持、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针对性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困境家庭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推进镇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与村级便民服务点延伸,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流程,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
守牢公共安全底线:构建“人防+技防+物防”立体化防控体系,制定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工矿企业、商铺、建筑工地、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监管;推进平安雨母山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镇域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优化集镇功能布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住房建设指导,规范建设秩序;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促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对接上级政策,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强化法治建设保障: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与素养;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程序,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各类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统筹统战群团工作: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团结联系民主党派、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等,凝聚发展合力;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维护职工、青年、妇女、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组织特色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指导村(社区)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与民主议事制度,深化村务(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人大监督、政协联络、国防教育、兵役征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工作;引导社会组织、乡贤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农村特色宣传阵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文明新风;统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开展文化下乡、科普宣传、体育健身、移风易俗等活动,丰富农村公共文化生活,提升群众文明素养。
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严格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执行本级党代会、人代会决议决定;加强向上级请示报告,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高效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职责:牵头协调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保障政令畅通;负责重要会议筹备、综合性文稿与会议材料起草;承担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公务接待、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统战联络、工作督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对接:区委办(区委研究中心、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区政府办(区政府研究中心)、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统战部、区委巡察办、区委督查室、区审计局、区法制办、区档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二)党建办公室
职责: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与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基层党代会、党代表选举及日常服务,牵头村(社区)“两委”换届与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考核、工资福利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推动党建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对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基层办、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区考核办、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责:编制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监测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服务、产业发展指导及重点项目协调;承担商贸流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接与统计工作,配合开展市场监管协管事务。
对接: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科工信局、区工业项目集聚区管委会、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牵头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工作,协调矛盾纠纷调解与社区矫正;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减灾救灾等应急处置,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演练。
对接: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区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基层综合治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蒸湘分局(含雨母山派出所)、区司法局(含雨母山司法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
二、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
职责: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水利设施维护、农机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统筹库区移民服务、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与防返贫工作;配合开展林业管理、农村道路养护及限额以下农村住房建设指导。
对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承担民政救助、社保医保、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事务性服务;负责镇政务服务中心运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组织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与志愿服务,协助开展文旅体公益性工作。
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民宗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区数据局、区税务局、区科技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会等相关部门。
(三)生态事务中心
职责:开展生态环保政策宣传与普法教育,组织生态创建活动;负责镇域生态环境日常巡查与管理,配合上级部门查处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
对接: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责: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权益保障、帮扶慰问等日常服务;牵头征兵工作,开展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与双拥共建活动。
对接: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责:承接区政府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日常执法;负责镇域巡查、投诉举报受理、执法取证,配合区级部门开展专业执法与联合执法。
对接: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
三、纪工委、人大、武装部等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机构,工青妇等按有关章程设置的群团组织
四、区直部门派驻机构
(一)雨母山镇司法所
管理体制: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区镇两级共管、以区为主,党的组织关系属地管理,人事任免按规定征求镇党委政府意见。
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组织人民调解,承担社区矫正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镇政府推进依法行政。
(二)雨母山镇财政所
管理体制:日常工作由镇政府管理,业务接受区财政局指导监督,主要负责人任免由区财政局提出并征求镇党委政府意见。
职责:负责镇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收支管理、惠农补贴发放、村级财务指导与监督,协助开展财政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