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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做好“网上衡阳”监督服务 微信群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11-05                   

为进一步服务人民群众、监督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打通监督服务“最后一公里”,根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区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以下简称微信群)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在服务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优化服务”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监督促进广大基层干部积极主动、及时高效服务群众,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收集分流信息、评估研判情况、处置回应群众诉求、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使基层“权力受监督、政务尽公开、信访不出村(社区)、管理更规范”,助推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主导、纪委主抓。微信群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建设,坚持党工委主导、纪委主抓、乡村主责、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发挥整体效能。街道纪委对微信群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并牵头负责本辖区微信群工作,其他站办所各司其职。街道党工委书记负主体责任,纪工委书记负监督责任,村(社区)负责村(社区)微信群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对群众在微信群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督促各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主动认领、解答、处置、反馈。

(三)坚持人民至上、便民利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畅通社情民意,把监督挺在前面,及时关注、收集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督促各村(社区)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坚持共建共享、责任共担。立足本地实际,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依托现有微信群资源,统筹安排,共同建设,成果共享,责任共担,切实减轻基层建群工作量,着力解决群众“多头反映情况”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联合街道“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其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组   长:全少华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段德辉   党工委委员、人大联络工委主任

           廖俊平   党工委委员、政协联络工委主任

           陈锡国   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彭   勇   党工委委员

           彭   琳   办事处副主任

           雷桂英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各站办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街道监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策划统筹微信群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对各村(社区)“网上衡阳”监督服务微信群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实行积分考核、约谈;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收集整理各村(社区)问题清单,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进行指导;做好文稿综合和办文工作,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微信群工作平台宣传阵地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的理论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宣传党在基层的利民、惠民、富民政策,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政治意识和纪法意识,自觉革除不良陋习,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便民利民服务。依托微信群工作平台,坚持主动服务与诉求处置相结合,推动干部与群众以文字、语音、视频等方式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根据微信群中的诉求反映等信息,“点对点”精准服务,第一时间做好收集、分流、督办、反馈,并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依规依程序进行严查快处,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并将办理结果公示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监督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利用微信群工作平台优势,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扶贫、惠民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大基层权力运行公示公开力度,依规依法公开村(社区)务、党务、财务等内容,主动接受广大农村村民、社区居民监督,实现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上下贯通、有机结合,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扎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四)助力街道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工作平台,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事件处置、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社情民意调查、文明创建、应急救援等中心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各类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置效率和能力。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微信群建设在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下,由街道纪委牵头组织开展,统一标准,稳步推进。街道微信群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街道各站办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协调,紧密配合。各村(社区)要对标看齐,履行各自的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管理责任。

(二)强化工作保障。配合建立“市统筹、县市区负总责、乡镇(街道)负主责、村(社区)抓落实”的四级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群众问题发现、收集、研判、分流、处置、反馈、回访的“链条式”受理办理流程;建立群众诉求工作台账,实行分类处置、限时办结。党工委和办事处将把微信群工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监察室要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制定微信群工作协作、交办督办通报、定期巡群、舆情处置、考核等相关规定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和对办理群众诉求问题的监督检查;要把微信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经费对微信群工作的正常运转予以保障。各站办所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为微信群顺利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强化纪律保障。全街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加强纪律建设,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对未按照工作要求推进微信群工作,导致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在工作中拖延推诿、弄虚作假、消极怠工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加强保密工作管理,对涉密文件和工作,一律不得在微信群内散布、转发。若出现不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导致出现重大舆情事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