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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联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建设组子方案》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12-24                   

 

 

 

 

 

 

联委发〔201513

 

 

关于印发《联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建设组子方案》的通知

 

各社(管)区,街道各站办所:

    现将《联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建设组子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蒸湘区联合街道工作委员会

                        蒸湘区联合街道办事处   

                           2015710

 

 

 

 

联合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5710日印发

                                      (共印30份)


 

联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

建设组子方案

 

根据联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区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为建设“山水宜居蒸湘”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工作目标

今后三年,重点围绕本方案具体工作任务,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基础,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根本,以开展扎实的创建活动为支撑,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三、工作机构

成立联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李兵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和各社(管)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工委委员李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任务

对照《联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后三年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党办事处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督查。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发挥带学促学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利用红星视频远程教育和支部“三会一课”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二)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活动;运用上党课、群众大会、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走家串户等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纳入考评内容。在人口密集广场、主要干道等公共场所,利用宣传标语、宣传车辆、宣传栏等进行宣传;开展文明社(管)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和“好媳妇”评选活动,在街道形成良好的文明氛围;利用重大纪念日、祭典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其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开展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活动。

(四)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社(管)区广泛宣传发动;运用户外广告牌、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挂图等广泛开展宣传;将《衡阳市文明市民手册》免费发放给广大市民,做到人人知晓,入户调查满意度达90%结合“社区周周乐”、“广场旬旬演”等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将文明创建寓教于乐,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衡阳好人”培育评选表彰活动,不断丰富“爱心超市”、“1+1志愿服务”、未成年人养成教育、“四大文明行动”(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网络)等活动内涵,提升活动影响力,不断引导广大市民从点滴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街道形成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高度重视各社(管)区要明确目标,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真抓实干,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和议事日程。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联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建设组具体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将具体测评指标细化量化,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切实保证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加强协调配合,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推进创建。

    (三)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附件:联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建设具体责任分解表        


 

附件

 

联合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建设具体责任分解表

 

任              务

考核方法

责任单位

名称

内容

要求

Ⅱ—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Ⅲ—1
健全学习制度

1)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各支部的一项政治任务,要求各支部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确保全年学习讲话精神不低于2次,不少于4天。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支部

2)建立完善学习签到制度、学习记录制度、学习情况上报制度、学习旁听制度等学习制度。各支部要请区、街道驻点领导讲党课。

3)将各单位理论学习情况纳入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年底进行督查并通报,并把督查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评先重要参考。

街道党政办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Ⅱ—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Ⅲ—2
党员干部学习

1配合上级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干部理论培训,坚持集中轮训和在线学习“三位一体”共同推进;开展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心得交流活动。

 

街道党政办街道创建办

社(管)区

Ⅲ—3
大力宣传阐释

2)结合上级要求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举办百姓微宣讲竞赛活动。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Ⅱ—2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

Ⅲ—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教育

1)组织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教育活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2)贯彻执行《全市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管理办法》,确保各支部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Ⅲ—5
中国梦宣传教育

1)利用建党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学习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各社(管)区

2)运用网上访谈、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每年活动不少于2次。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街道党政办

各社(管)区

Ⅱ—3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Ⅲ—6
工作

部署

1)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各社(管)区

2)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各社(管)区

Ⅱ—3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Ⅲ—7
叫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各社区(小区)在各楼栋出入必经处、小区草地、绿化带、广场树立、张贴“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作品,推出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等提示牌(画),定期更换板报、橱窗宣传内容;各社(管)区街道城管委全力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在市民广场、交通要道、进出城口等处安装固定醒目的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文化广场、休闲广场、站前广场、城市绿地等各种类型的城市广场和休闲娱乐公园、景区等各种类型的中心公园,运用展板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宣传。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街道城管委

各社(管)区

2各社(管)区督促中小学校在各教学楼、各班张贴“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作品,每学期召开1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班会,举办1次主题征文。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街道党政办

各社(管)区

Ⅲ—8组织实践活动

1)积极参与“身边雷锋  衡阳好人”暨道德模范,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抓好创新创业典型的推选举荐和学习宣传,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2)每年利用“9.20”公民道德日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活动,利用所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建立的道德论坛或道德讲堂,举办道德修身等活动。

材料审核

3)在春节、国庆节等重大纪念日、祭典日、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升国旗仪式,各中小学校要开展入党入团入学礼仪等有庄严感的典礼,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每学期开展1次以上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Ⅲ—9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1)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2)积极参加全市“最美家庭”、“最美湘女”等活动;举办“好家风·好家训”座谈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参加“十大孝星”评选活动,更好地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街道党政办

街道民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Ⅱ—3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Ⅲ—9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3)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行为准则,发放《衡阳市文明市民手册》,引导广大市民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友善对待外来人员。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街道民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4 按照创建办的要求制作公益广告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Ⅱ—4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Ⅲ—10
落实刊播情况

1)蒸湘党政门户网、蒸湘新闻网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2)范围内刊播“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各社(管)区

Ⅲ—11
制度机制保障

1)建立健全文明统筹指导,相关职能站办所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材料审核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2)建立完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汇总公益广告刊播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3)按照市里《公益广告相关优惠政策》,增加公益广告的投入。

材料审核

街道财政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2)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活动,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和引导作用。清明节期间,以突出纪念先人、缅怀先烈为主题开展活动;端午节期间,以突出“过端午、爱家乡、促和谐”为主题开展活动;中秋节期间,以突出团结、团圆、庆丰收为主题开展活动;七夕节、重阳节期间,以突出爱情忠贞、家庭幸福、敬老孝亲为主题开展活动。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3)配合上级部门保护和修缮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推广和传承工作。

各社(管)区

Ⅱ-5网络文明传播

Ⅲ-12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

1)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并在“全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

材料审核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2)积极参加市创建办开展的“文明出行”、“志愿服务”、“礼仪推广”、“道德宣传”、“榜样就在身边”等网上文明传播活动。

3)参加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季度考评并达标。

Ⅱ-6
思想道德建设

Ⅲ-13
市民

教育

1)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2)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并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场地,每所学校要有一间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教室;有经费;有人员,有专门人员进行管理;有制度,有整套管理、教学制度;有活动,每月至少开展2次教学或文体活动;有考核,每年由街道党政办牵头进行考核。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街道文化站

各社(管)区

3)协助区人社局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农民工创业培训等各种培训。

材料审核

各社(管)区

Ⅱ-7
市民文明行为

Ⅲ-14
公共场所道德

1)招纳志愿者组成文明劝导小分队,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批评教育;发放市民文明手册,号召市民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各社(管)区要确保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实地考察

各社(管)区

Ⅲ-15
人际

关系

2)加强宣传教育,号召衡阳人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实地考察

街道民政办

街道党政办

各社(管)区

Ⅱ-8

社会道德风尚

Ⅲ-16
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

1)通过帮扶活动、节日走访慰问、社会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及各类先进人物进行帮扶、救助,形成长效机制。

材料审核

3)参加“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暨“身边雷锋·衡阳好人”评选活动,发动群众通过网络等渠道广泛推举好人好事,推出更多衡阳人登上“中国好人榜”。

Ⅲ-17
学习宣传道德模范

1)广泛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对道德模范进行集中宣传,传播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德,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3)积极组织参加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以互动交流、文艺再现等方式宣传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榜”好人的感人事迹。

材料审核

 

Ⅱ-9
组织

领导

Ⅲ-18
领导重视,文明委指导协调

1)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规划编制当中,将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街道经济办

各社(管)区

2)成立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监督评议、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积极完成文明办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Ⅱ-10
城乡基层创建工作

Ⅲ-19
创建文明单位

1)在街道机关和辖区各单位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材料审核

街道创建办

街道党政办

各社(管)区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Ⅱ-11
城乡基层创建工作

Ⅲ-19
创建文明单位

3)通过群众评议、媒体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文明单位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

材料审核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4)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引导各级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街道创建办

Ⅱ-11
城乡基层创建工作

Ⅲ-20
创建工作氛围

各社(管)区要宣传栏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定期更换一次板报、橱窗宣传内容。

实地考察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Ⅲ-21
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

发放市民文明手册,确保每户一册;确保第一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达到100%;通过宣传氛围的营造,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确保市民对创建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

问卷调查

Ⅱ-12
创建

管理

Ⅲ-22
管理

制度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

材料审核

2)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3)创建文明城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Ⅱ-12
创建

管理

Ⅲ-23
监督

制度

1)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议案、提案。

材料审核

街道党政办

街道创建办

各社(管)区

2)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布创建工作情况,形成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公布12345市民热线及创建办电话听取市民反映创建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Ⅲ-24
投入

机制

1)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材料审核

街道财政所

各社(管)区

2)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

3)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