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委发〔2015〕7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联合街道社会
治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管)区、街道各站办所及坐落单位:
经党工委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度联合街道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蒸湘区联合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
联合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2015年度联合街道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街道综治委根据上级相关精神,决定在街道辖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联合街道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著章
副组长:李 嵩
成 员:李 兵 谭绪茂 段德辉 廖俊平 陈锡国
李 文 谢美玲 成吉东 王 敏 陆子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政法工作的段德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开展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巡逻防控行动
建立起治安巡防队伍,进行巡逻防控。达到街巷胡同有人巡、楼门院落有人看。
1、专业巡防队:由派出所建立15名辅警组成的专职巡防队伍,负责辖区重点地段(高发案区域)的巡逻。
2、义务巡防队:各社区在现有巡逻队伍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发动辖区低保人员、保卫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及老干部、老党员、退休工人等基层群众力量,每个社(管)区根据各自情况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建立义务巡防队伍。组织巡逻队在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巡逻及居民小区的夜间巡逻活动。
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大小配齐夜间巡逻队员。建议小型企事业单位夜间巡逻人员不得少于6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夜间不少于10人。
(二)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
街道全体干部按照驻点联系表责任到人,对所联点单位居(村)民积极宣传党的富民惠民政策,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以及社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做到“五个100%”:上门走访率100%、发放公开信100%、发放民情联系卡100%、联系方式登记率100%、群众诉求回复率100%;各社(管)区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反映的问题,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对于一般民事纠纷,要就地化解,对于大的民事纠纷,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解,消除“民转刑”案件和“民转群”事件隐患。要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认真梳理、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现实问题。对于能解决的事,要立即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情,要想方设法限时解决;对于确实办不了的事,要细心向群众解释清楚,化解民忧、民怨。
各单位要建立走访帮扶台账,干部要做好走访记录,通过走访,切实解决一批涉及民生的焦点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平安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管区以及各居民小区、各坐落单位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的根本性、基础性、源头性作用,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对“零发案”的单位或居民小区,积极进行“平安小区”、“平安村”、“平安单位”创建。各社(管)区根据各自情况推荐1-2个生活小区申报“平安小区”。验收合格后统一授牌,并悬挂于该单位、小区显要位置。通过创建活动增强单位职工、小区居民的安全感、荣誉感。
(四)大型禁毒宣传活动
街道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大型的禁毒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板报、橱窗、传单、海报、广告车等多种宣传方式,在人流量大、交通要道、广场等重点地区巡回广播宣传。每个社(管)区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信息上报街道综治办。
(五)打击违法犯罪行动
配合市、区政法系统开展打击行动,以打击四类犯罪行为为主:1、盗窃抢劫违法犯罪;2、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3、吸毒贩毒违法犯罪;4、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违法犯罪。对走访摸排的群众反映的治安隐患问题要进行打击处理,对涉及重点项目工程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
三、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是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精神,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街道联点领导要加强对联点单位的指导,联点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要与联点领导和联点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各社(管)区、坐落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行党政同责。各单位要主动作为,把集中整治行动上升为当前的中心工作,要迅速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做到亲自组织实施。活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活动领导小组将抽调街道纪委、党政办、综治办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由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视情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甚至“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三)强化宣传,务求实效。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法制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对群众进行安全防范措施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要通过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行动,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四、考核表彰及奖惩办法
领导小组对上述5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
1、对综合成绩前2名的社区,第1名的管区进行表彰并奖励5000元。
2、对义务巡逻防控队伍组织管理到位,社会效果明显,考核测评得分前3名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奖励2000元。
3、在组织的义务巡逻队伍中,按20%的比例评选优秀巡逻队,予以2000元奖励。
4、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500元。
5、对抓获犯罪现行及见义勇为的个人,经派出所认定后,予以300元的奖励。
6、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此次行动的开展情况结合民调结果纳入各单位(含坐落单位)的综治年度考核中。对得分不高的单位,将影响其在其他相关工作考核中的成绩。在综合评比排名后两位且分数低于70分的社(管)区,予以“一票否决”。
附件: 1、2015年联合街道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考评细则
2、联合街道民调走访电话台账任务表
3、联合街道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压降发案任务表
4、平安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