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发〔2014〕9号
关于印发《红湘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改“三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管委会、有关企业,有关站办所:
《红湘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改“三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湘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八月七日
红湘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4年8月10日印发
红湘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
大整改“三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衡蒸政办通〔2014〕24号《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改“三大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有效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改“三大行动”的开展,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产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8月上旬至9月底
二、工作重点
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村民建房)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三大行动”。
三、工作任务
(一)“大检查”工作具体安排
1、“大检查”开展时间为8月5日至15日
2、各企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企业进行自查隐患、自己整改、定期上报。
3、各社区(管委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深入辖区开展综合大检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非法违法产生经营建设行为。
4、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灭火器、消防栓、烟感器、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标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危险化学品: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
(3)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烟花爆竹店超储、混储以及灭火器、警示标志、防爆灯等规范完善问题,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行为。
(4)建筑施工(村民建房):建筑工地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施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大督查”工作具体安排
“大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同步进行,红湘街道成立安全生产常年检查组对各社区、管委会辖区隐患进行大检查、大督查,注重发现新的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层层上报。
(三)“大整改”工作具体安排
1、始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2、严格落实“一处隐患、一名责任人、一套整改方案”的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管委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改“三大行动”工作,切实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没盲区、无死角。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报告一起”,“打击一例、警示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