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办发〔2018〕29号
各社区、联合村,相关站办所:
现将《关于迎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红湘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 红湘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印发 |
关于迎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
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4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周晴担任组长,人大联工委主任刘俊任副组长,王全、刘雪枚、周炜君及各社区(村)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街道食安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宣传贯彻情况。各社区(村)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做法、效果。(责任单位:党政办、食安办、城管办、社区、村)
(二)落实执行情况
1.食品生产经营情况,食品生产是否符合一般规定,达到食品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加强特殊食品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实施重大案件稽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情况;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风险评估情况;强化经费保障情况等。(责任单位:食安办、财政所)
2.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情况,包括对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使用“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情况;对制售假劣食品的“黑作坊”、“黑工厂”的取缔处罚情况;对校园及其周边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整治情况; 对食用农产品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整治情况等。(责任单位:城管办、文化站)
3.街道负总责,落实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包括机构设置、经费保障与监管能力建设、责任制落实及考核评价开展情况;有奖举报、责任保险、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行业自律情况等。(责任单位:党政办、食安办、财政所)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追溯体系建设、召回制度情况等。(责任单位:食安办)
(三)整改措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食品安全法有效贯彻执行。(责任单位:食安办)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8年4月上旬)
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同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和任务。
(二)自查自纠和迎检阶段(2018年4月中旬-5月)
1.各社区(村)针对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建立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调研,并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击检查暗访。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6-7月)
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2.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随机抽查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确定专门机构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在市人大执法检查中不出任何纰漏。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的重点内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工作,加大人群集中的重点领域、问题易发的重点品种、影响面广的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排查风险,解决问题。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落实不到位、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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