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蒸湘区红湘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解放西路29号
主要负责人:张仁辅
公开电话:0734-882767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红湘街道办事处驻解放西路29号。东至蒸湘北路,南至衡州大道,西至蔡伦大道,北至船山西路,面积3.6平方公里。现辖南华、联合新村、冶金、石坳、衡祁、学院路、红湖塘7个社区和联合村,155个居民小组、6个村民小组。2020年末,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有人口8.1万人。
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发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兴旺。现有农行市分行、省地质测绘院、市煤监局、市质监站等单位;中泰峰境、名仕华府、合胜广场等近20个新建楼盘;南华大学等3所大中专院校,10余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市中医院、蒸湘医院等医疗单位10多家以及市科技馆坐落于此。
红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聚焦群众需求与区域发展实际,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辖区居民所担负的各项任务;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在街道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等。
(二)统筹区域发展。编制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围绕品味提升完善城市功能,抓好老城区综合整治,管理好绿化、公厕、停车位等公共设施;加大建设管理力度,开展环境卫生、市政实施等突出问题整治,按照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原则,大力推进人居环境示范建设。
(三)实施公共管理。加强街道网格化中心建设,提升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始终保持对道路乱设摊、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管控的高压态势,提升区域环境管理水平;开展路面、路灯等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和养护工作。
(四)维护公共安全。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安全工作原则,重点抓好社区单位,居民小区"消防防火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用气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等五大安全工作。按照属地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保障居民生活、生产、交通、燃气、食品安全,全力做好防汛、突发灾害期间应急工作,全面提高居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社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五)组织公共服务。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政府、市场、居民自治组织等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责,逐步形成多元供给机制;在民主自治基础上,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居民议事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团工作委员会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突出抓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全面落实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保障、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社会管理、生活服务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内容,整体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4年,根据上级机构改革部署要求,红湘街道研究制定本级机构编制方案并上报区委批准。经过此次机构改革后,红湘街道办事处设4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和6个事业单位(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年6月完成了新设机构挂牌和老机构摘牌,并启用新机构印章,全面清理街道和社区(村)加挂的各类牌子182块。年内街道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命,人员核编到岗到位,并按新的人员分工展开工作,履行职责。
(一)内设机构职责
1.党政办公室
职责: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会务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和重要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接待服务、信息综合、宣传报道、统战、督查、后勤管理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
职责: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以党建促乡村振兴及基层治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考核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责: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统计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的配合协调工作。
4.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平安法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配合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应急管理工作。
(二)事业单位职责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
职责:负责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产业发展、物业管理、社区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动植物疫病防控、库区移民、道路交通、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多种经营、限额以下农村住房建设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2.生态事务中心
职责: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环保普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日常事务性工作。参与组织和协助配合环境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事件的查处工作。
3.便民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街道办事处及区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和便民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4.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统筹、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承办重大文化活动。
5.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责:协助退役军人管理,负责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征兵、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双拥等事务性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责:负责行使区人民政府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承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执法的日常工作,协同配合区级专业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