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规范街道社区公司环卫管理和环卫作业质量,推进环卫市场化上台阶,见成效,根据市、区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及内容
考核范围:辖区内8个社区、1个管委会管辖全部区域(有物业小区外)。
考核内容:辖区范围内的背街小巷、居民院落、楼道口、露天休闲活动场所、绿地花坛、小公园、停车场及建筑物楼顶阳台雨棚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果皮箱、垃圾屋、垃圾收集箱、车等的清掏、清洗、维护;临街门店、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收集和清运;牛皮癣、堆物、吊挂物、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理清运;居民院落、有物业的家属区管理;诉求件及上级交办事项及时办理。
二、作业标准
1.作业时间
大扫时间:夏秋季上午5:00--6:30 下午1:00--2:30
冬春季上午5:30--7:00 下午1:00--2:30
保洁时间:夏秋季上午6:30--12:00 下午2:30--9:00
冬春季上午7:00--12:00 下午2:00--9:00
2.作业质量
(1)总体要求:辖区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做到“五无五净”:“五无”即无卫生死角、无堆积物料、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积存污水:“五净”即路面净、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垃圾收集容器净。
(2)具体要求:
A.公共区域保洁到位,无卫生死角,地面无散落垃圾(含污物)、散落沙土、积陈尘土,无乱堆放垃圾、废弃物、余泥;无大件垃圾;排水口无明显污迹及淤塞;楼道及电梯口应无垃圾、污物、污迹、堆物。
B.作业服务范围内不得有乱喷涂、乱张贴等“牛皮癣”,随时发现随时清除。绿地花坛无废弃物。屋顶、雨棚、天台每周一次清理保洁,做到卫生整洁,无吊挂物。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大件废旧家具在地面堆放不得超过24小时;小堆渣土、堆物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C.服务范围内无死角暴露垃圾。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居民生活垃圾、门店营业垃圾不落地,垃圾收集清运时做到人离场清,地面无印迹,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不丢楼栋,保持无暴露、满溢垃圾,无废弃杂物。
D.垃圾窗口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车、桶无明显破损,每日进行清洁作业,无污迹和积尘,保持外观洁净;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不外溢,及时清空和清洗。垃圾收集过程应无遗漏、无撒漏、无渗滤液滴漏。垃圾收集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不得焚烧垃圾造成二次污染。
E.清扫员工作时间应穿戴统一标志服,自觉接受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和居民监督。
三、工作职责
1.街道职责
A.负责协调公司与社区的关系,维护公司正常作业秩序。
B.负责整治社区“四外”行为,规范“五小店”管理。
C.负责组织对公司环卫作业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监督;对公司日常作业进行督查考核和处罚。
D.督促落实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整改事项。
2.社区职责
A.负责协调处理与坐落单位、门店、居民物业小区的关系,维护公司正常作业秩序。
B.加强对居民、门店经营业主创建文明城市意识宣传,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C.督促坐落单位、门店及居民住户、物业小区按要求及时处置建筑、装修垃圾渣土。对拒不执行且装修垃圾渣土乱堆放的,可及时报请街道相关部门处理。
D.每天上下午各巡查一次,做好记录,每月5日前上交巡查汇总表(附环卫督查情况表)。考核、迎检等重大事宜当天,必须在7点半前到岗巡查。上级督办的问题,专干要亲自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上报结果。
3.公司职责
A.负责履行合同规定的应尽职责,严格遵守《衡阳市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蒸湘区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接受市区职能局和街道社区日常管理督查考核。
B.每月向街道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计划。
C.公司在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或在环卫作业工作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且调查核定属实的,街道可以启动合同终止或退出机制。
①中标公司拒绝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②因环卫作业标准不高而影响在市里考核排名,全年考核排名在全市排名靠后的。
③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整体分包给他人的。
④作业质量标准未达到综合评定标准或作业区域全年经街道考核,累计有2次月度考核不达标的。
四、考核实施
(一)考核。考核工作由街道城市办具体组织实施,由两部分组成。
1.上级考核。包括市级考核(市城市办、市行政执法局、市环卫处),区级考核(区环卫局、区城市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领导)。
考核方式为日常督查、专项考核、月度考核、其他监督考核等,街道城市办综合市、区各考核部门每月考核得分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公司扣分。
出现二次重复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接转上级部门批示件以及上级下达督办整改函的情况,累计扣分。
被上级考核部门屡次通报,或在重大活动中,出现影响区、街形象,造成重大后果的,加倍扣分。
2.本级考核。街道本级不再组织专项考核,以专干巡查督查考核为主。根据督查情况通过微信或书面整改函下发整改通知书,交公司整改,对立即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城市办报告(利用微信平台并附图片),如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后仍出现类似问题,予以扣分。
对上述情况整改不到位,超整改期限的,当月按超出天数记倍扣分扣款,直至整改到位。
考核标准详见《蒸湘区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
(二)奖惩
1.每月对公司进行量化考核,对照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值,重大活动迎检工作考核分值列入当月考核中。上级考核每扣0.1分,相应地扣罚公司20元,以此类推;街道社区考核减半扣罚。
2.每季度对各社区(管委会)进行考核排位,主要考核专干工作责任心、督查落实情况、交办件处置、台账资料等,对排名前三名的分别按800元、500元、300元予以奖励,从罚款返回款中支出。对连续两次排位最后的社区进行通报,连续3次排名最后的并处罚款1000元。
3.要重视一线劳动,建议公司定期对优秀环卫工奖励。
五、此办法自2015年6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