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鹰岭镇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开展我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建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应急响应机制,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做好防御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带来的各种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提高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镇水库、骨干塘、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设施安全,及时有效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理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衡阳市防汛应急预案》《蒸湘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因暴雨、洪涝、干旱等引发的灾害及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时期防灾减灾新理念,以预防为主、强化监测预警与隐患排查、防抗救相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主动应对、快速响应、保障有力、协同应对的工作原则,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坚持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区域服从流域、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同时服从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区应安委办、区水利局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镇党委、政府成立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决策、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防御、发布预警信息等工作。指挥部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镇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1)。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联络。各村成立相应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专班,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干部、党员、组长等为成员,负责本村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各村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专班协同水利设施管护人员务必在4月1日前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水利设施、工程进行认真排查处理上报,确保排渍、排灌机埠、涵闸正常启闭运行。
三、成立专项工作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一)信息宣传组
相关站所:党政办
组 长:谢敔欣
成 员:蒋 涛 郑红花 夏凯濠
(二)抢险救援组
相关站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组 长:肖 辉
成 员:莫荣华 陈 辉 黄刘平 张 超 王银平 张 辉 肖智海 肖启帅 唐湘军 宋交平 蒋学军 张 欣 贺再益 刘永春 莫伟华 尹渐鸿 魏霖芝 何 民
(三)后勤保障组
相关站所:财政所
组 长:李红艳
成 员:李佰伦 唐显龙 肖莺 刘治平
(四)安全保卫组
相关站所:派出所
组 长:廖再新
成 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五)相关部门职责
镇水利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等工作;负责防汛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对病险水利工程和水毁工程的修复;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调度和抢险救援工作。
镇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组织开展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组织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
镇人武部:根据汛期需要,负责组织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民兵应急分队,参与营救群众、转移人员物资和急、难、险等重大抗洪救灾工作。
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部门:负责农业水旱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预防农业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洪涝,干旱灾害的具体数据情况。
镇民政工作部门: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做好群众转移、临时安置及灾情调查核实,安排发放救灾物资,指导协调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镇住建工作部门:负责本镇辖区居民、房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筑工地的抗洪排涝安全监管和做好危房排查登记、治理等工作。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险情处置;负责地质灾害影响区域的人员转移等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地质灾害应急转移避险预案。
镇交管工作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公路、桥梁等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抗洪救灾期间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协助做好乡村道路、桥梁抢修工作,协调上级公路部门对省道、县道及桥梁的抢修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秩序,打击盗窃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破坏水利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协同防汛抗旱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和治安保卫工作。
蒸湘区人民医院:负责做好受灾群众及防汛人员医疗救护和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呆鹰岭供电所:负责汛前供电设施及线路检查维修,防汛救灾临时线路架设,保障汛期安全正常用电及灾后供电设施抢修。
镇党政办:负责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时提供天气情况和相关气象资料,负责处理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参与水旱灾害防御部门工作,做好汛期值班安排和灾害预报信息报送。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
1.汛前检查:按照水利设施工程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实施水旱灾害防御巡查检查制度,做好对水库、河道、堤防、涵闸机埠等水利设施、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建水利工程等关键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限期整改隐患。
2.干旱监测:实时监测旱情状况,动态评估水资源供需。
(二)预警机制
1. 监测预警:水利管理部门实时监测接收河道水位、降雨量等信息,自然资源所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收到区防汛办或气象局预警后,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群等渠道发布。
2. 堤防预警:当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警戒水位(56.5米)时,镇防汛办向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领导、成员通报水情。当湘江水位达到保证水位(58米)时,通过电话、广播、短信、微信群等多渠道向全镇人民实时发布预警,落实“叫应”机制,确保信息直达一线。
3. 水库预警:根据水库等级启动相应的预警。
4. 山洪灾害预警:凡可能遭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应根据山洪地质灾害和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凡有山洪地质灾害的区域,由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责任人;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加强巡逻。一旦发生险情,明确并告知相关人员避险转移信号,根据实际情况可利用电话、“村村响”喇叭、铜锣、上门告知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告知到户,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5. 应急准备:按照市、区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储备相应应急抢险物资,落实抢险车辆,各村应组建20人左右的应急分队并适时开展演练以便应对突发状况。
五、应急响应措施
(一)暴雨洪涝灾害响应:蓝色预警:加强值班巡查,排查低洼易涝区;黄色预警:转移危险区群众,对危险区群众按“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何处”原则提前规划路线;橙色/红色预警:全员上岗,组织抢险,对溃堤、滑坡等险情,采取铺盖彩条布、抢筑子堤等措施,优先保障重点工程,必要时强制疏散。
(二)干旱灾害响应:启动抗旱机埠等应急抗旱设施,协调生产生活用水,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镇政府统筹送水、发放抗旱物资,保障饮水安全。
(三)灾后处置:民政部门统计灾情,申请救灾资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恢复生产,水利部门收集上报并配合修复水毁工程,防止次生灾害。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镇应急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本区域实情,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队伍建设,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防御时期应对措施落实。
(二)物资保障: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协议储备和实物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储备物资台账,定期查验,有短缺、失效、破损的应及时补充、更换,确保有备无患。
(三)通信与交通保障:确保防汛期间应急队伍和值班人员24小时电话畅通,提前规划应急交通路线。
(四)资金保障:镇政府统筹水旱灾害防御应急资金,做好资金的分配、下拨,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七、后期处置
(一)灾情评估:灾害过后,针对防灾抢险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认真总结和评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经验教训,并上报评估情况,同时核查损失上报区级部门。
(二)恢复重建:优先修复水利、交通、电力设施,保障灾后生产生活。
(三)总结改进:分析灾害应对不足,修订预案并完善防控体系。
八、附则
(一)预案演练:每年汛前开展1次综合演练,检验流程可行性。
(二)责任追究:参与水旱灾害防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服从指挥,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者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对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呆鹰岭镇人民政府解释。
(四)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