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职责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2-27                   

单位全称:蒸湘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湘街道立新大道32号水映豪庭融冠非墅对面(蒸湘区自然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罗旻(党组书记、局长)

公开电话:0734-880513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一)执法督察股,主要职责为:负责自然资源和林业行政执法督察。承担自然资源和林业等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或上级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林业、测绘和权限内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巡查、查处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以及区本级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受理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违法行为信访举报。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执法装备的管理工作。配合负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和修改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调研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草拟、会务、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综治维稳、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管理全局国有资产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林业重要信息综合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林业成果的发布、展示。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自然资源和林业相关网络舆情跟踪收集及研判处置工作。负责局史志、年鉴编辑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受理来人来访工作,负责交办、督办、回复信访事项。负责来信来访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考勤管理、创文创卫、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人事财务股。主要职责为: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工作。承担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运用监督及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并开展绩效评价。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国土空间规划利用股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配合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工作,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或市级明确由区局负责编制的乡镇规划,负责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等规划工作。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配合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配合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及农村集体土地用途转用管理工作。负责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职责。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土地权属争议。配合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工作等。

(五)耕地保护调查股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网格化监管。落实区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负责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配合做好基本农田划定、耕地质量保护、耕地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区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配合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

(六)地质矿产和测绘股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负责权限内的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配合负责基础测绘、测绘行业管理和测绘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和地图市场检查。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指导地质资料管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巡查、核查、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七)林业股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制定全区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关于调整蒸湘区自然资源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