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住建发[2016]8号
关于印发《蒸湘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
《蒸湘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18日
蒸湘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33号文件《衡阳市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整治“雁过拔毛”工作有序有效,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查处力度,结合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和建章建制,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享受改革发展的实惠。
二、组织领导
成立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成庚 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晏建才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亚辉 区住建局纪委书记
成 员:陈小卉 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刘海燕 区住建局村镇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海燕兼任。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到2016年10月下旬结束,本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5月)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适时开展廉政教育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等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6月至8月)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对单位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自查的重点是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2、问题核查。采取“专项督查”的方式重点查处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中是否按程序办理,是否存在对象认定不准确;二是查处乡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索拿卡要等问题;三是核查核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否按标准足额发放到改造对象“一卡通”中;四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五是群众来信来访是否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3、汇总分析。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对不符合改造政策的对象一律取消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对于轻微的违纪问题,视情节采取当面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警示性工作方法;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区住建局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16年7月30日前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检查(9月)
区住建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9月对我区2013年以来165户危改对象逐户上门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改造对象数量大,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相关镇、街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专项整治“雁过拔毛”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台账和调度、通报制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及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扎实开展工作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要具体,工作要细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和敷衍了事。要深入农村,上门走访农村改造对象,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听取村组及农户的呼声和需求。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三)加大查处力度
区住建局对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报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