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7-29                   


2023年度

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本区城镇保障性住房计划和旧城区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争取、安排和资金监督,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管理;组织实施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

(2)推进危房改造,指导城乡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3)在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门的规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质量、安全监管,指导监督工程造价计价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

(4)依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权限范围内监管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等设施设备市政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安全,负责市政设施建设和主次干道人行道板维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在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门的规定权限范围内监管房地产市场;组织实施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物业服务。

(6)物业管理职能,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资格审核及证件发放职能。

(7)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乡建设股、住房保障和工程管理股、防空管理股、综合执法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827.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09.61万元,增减少64.34%,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均大幅度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82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2.1万元,占99.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5.41万元,占0.9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8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13万元,占12.10%;项目支出4243.38万元,占87.9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8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623.03万元,减少64.33%,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均大幅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97万元,增长3.8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62万元,占1.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万元,占0.46%;节能环保(类)支出303.23万元,占6.34%;城乡社区(类)支出1091.29万元,占22.82%;农林水(类)支出47.91万元,占1.00%;住房保障(类)支出3261.05万元,占68.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0.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7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蒸湘区房屋建筑调查项目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建工作项目经费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破产管理人改制相关费用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23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蒸水流域蒸湘区段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款支出,年中调整预算。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20.46万元,支出决算为48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年中调整预算。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大幅度增加,年中进行追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76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大幅度增加,年中进行追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医保铺底以及绩效奖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进行追加。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区财政配套补贴款。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9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幸福路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款以及造价咨询服务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农村房屋改造对象补助资金增加。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1.05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进行了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部门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8 万元,降低15.6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相应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3万元,用于召开6次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2023年度开展城建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0.55万元,用于开展3次培训,人数32人,内容为在职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城市危旧系统培训、长沙消防验收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由于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我们按照绩效评价规定要求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从整体上看,2023年我局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优化城市市容市貌,保障城市工作站的正常运转;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1.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我局精心组织并实施了4个重要的城市改造项目,总计获得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为3780万元。这些精心策划的项目包括蒸湘区轻化公司家属楼及太平小区东片老旧小区建设项目、蒸湘区衡南县纪委家属区及太平小区南片老旧小区建设项目、蒸湘区蒸湘北路89号及太平小区西片老旧小区建设项目以及蒸湘区衡南县运输家属区及太平小区北片老旧小区建设项目。

这些项目不仅展示了我们对城市改造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我们对于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高度重视。并且通过本年度的老旧小区改造,对我区所涉及的11个小区、5212户家庭、128栋进行维修改造其建筑焕然一新。这些改造项目的成功实施,直接受益的人员数量达到了4万余人次,赢得了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和热烈欢迎。

2.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坐落在我区的物业企业需按要求在市物业信用信息平台填报本企业的情况,并在每季度末审核上传。今后将以此进行年终信用等级评分,并作为企业创星级服务项目、参与新项目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以此做好备案工作。在2023年度,我局共备案物业服务项目6个,备案业主委员会7个,进行物业承接查验3家,撤销0家业主委员会,创建2个三星级物业项目。

3.2023年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局共审批通过了56台电梯的安装,并顺利竣工了55台。这一举措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惠及群众2800余人。在增设电梯的过程中,我局积极推动,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高效的工作机制。政府还加大了资金投入,减轻了居民的经济负担,使得更多的住宅能够享受到便利的电梯设施。在未来我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为更多的居民提供便利的居住条件。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监管和服务保障,确保这一民生工程能够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

4.完善人民防空袭能力。结合每季度开展的安全生产巡查行动,组织街道、社区专干开展人防工程排查摸底,整改了早期人防工程和结建工程13处,对全区改制企业的早期人防工程进行全面维护,消除了改制企业的人防工程安全隐患。配合市防指开展了全区警报器维护工作,11月1日的人民防空袭演练中,我区组织了2个专业队、人防专干投入到演习当中,迅速集结的队伍、昂扬的斗志和振奋的精神面貌获得了市、区两级高度赞扬。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物业服务信访压力大,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虽然备案了多个物业服务项目和业主委员会,但可能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下一步举措:对服务提供公司人员能力和经验不足者,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增强其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投入大,群众关注度高,影响改造进度情况复杂多样。下一步举措: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对重点项目倒排施工进度表,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研讨会积极争取解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第5部 附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