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街道承龙·大名城项目部工地“12·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8-08                   

蒸湘街道承龙·大名城项目部工地"12·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12月11日16时左右,蒸湘街道承龙·大名城项目部工地16#栋在进行柱钢筋绑扎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一百一十八万。

2023年12月28日,蒸湘区人民政府批复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事故调查,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2024年1月18日,蒸湘区人民政府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22〕2号),2025年4月,蒸湘区应安委办组织评估组对蒸湘街道承龙·大名城项目部工地"12·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4月,蒸湘区应安委办牵头组织成立了事故评估组。事故评估组对照蒸湘区人民政府批复的《蒸湘街道承龙·大名城项目部工地"12·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等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评估。经事故评估组的全面检查评估,涉事单位开展了一系列的汲取事故教训的教育和培训,并按要求采取了针对性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何贱生,16#栋钢筋班班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高处作业证及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冒险作业,不慎坠落身亡,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

(二)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1.福建鑫濮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蒸湘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蒸)应急罚〔2024〕10号,于2024年4月2日缴罚款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2.王军,福建鑫濮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龙·大名城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依据蒸湘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蒸)应急罚〔2024〕11号,于2024年3月27日缴罚款肆万零捌佰元整(40800元)。

3.刘礼顺,福建鑫濮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龙·大名城项目部项目安全员。依据蒸湘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蒸)应急罚〔2024〕12号,于2024年4月2日缴罚款壹万叁仟贰佰元整(13200元),并暂停有关安全生产资格一个月。


4.王诗喜,福建鑫濮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龙·大名城项目部16#栋钢筋班班组长。依据蒸湘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蒸)应急罚〔2024〕13号,于2024年3月30日缴罚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14400元),并暂停有关安全生产资格一个月。

5.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依据蒸湘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蒸)应急罚〔2024〕15号,于2024年5月20日缴罚款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6.李福和,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承龙·大名城项目部总监,项目监理主要负责人。依据蒸湘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衡蒸)应急罚〔2024〕19号,于2024年7月18日缴罚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11600元)。

(三)内部处理落实情况

2024年2月15日,福建鑫濮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内部管理规定给予薛万风、卢圣江行政记过一次,李卫黔调岗处理。

2024年2月10日,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内部管理规定给予左国太行政记过一次并降薪处理。

三、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福建鑫濮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压实现场管理责任。目前承龙·大名城四期项目的各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二)落实监理单位监管责任。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加强了现场监管,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全方位的排查并督促整改,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落实行业部门监督职责。事故结案以来,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属地镇街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全区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非常规时段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管,压实施工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存在不足

经事故评估组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承龙·大名城项目部工地仍存在材料乱堆乱放问题,福建鑫濮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需进一步严格工地现场管理,加强其他类型隐患排查。

五、评估建议

(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方位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意识培训、操作规程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通过实操和模拟训练,提升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安全意识。

(二)强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为一线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和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装备,设置可靠的生命线、安全网等防坠落设施,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制度与现场监护,定期开展针对高处作业风险的专项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制定并落实强化高处作业防护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程和监督检查机制,压紧压实各环节安全责任,提升现场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各项要求有效执行,坚决杜绝类似高处坠落事故再次发生,为企业安全发展筑牢根基。



                   蒸湘街道承龙·大名城项目部工地

                   "12·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