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序号 | 被处罚单位 (个人) 名称 | 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机关 |
1 | 衡阳市绿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蒸湘街道承龙·大名城小区"5·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 因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本次生产安全事 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对衡阳市绿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叁拾零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4年7月23日 | 蒸湘区应急管理局 |
2 | 衡阳市绿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周海华 | 蒸湘街道承龙·大名城小区"5·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 | 因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 对衡阳市绿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周海华作出处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4年7月23日 | 蒸湘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