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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警示!蒸湘区集中曝光4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2-13                   

为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严查和惩戒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宣传警示教育,蒸湘区安委办对4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以案释法,警示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衡阳金阳科创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7月12日,蒸湘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衡阳金阳科创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员工李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执法人员立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员工李某某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衡阳金阳科创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衡阳金阳科创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就上岗作业,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蒸湘区应急管理局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衡阳市蒸湘建工电器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9月13日,蒸湘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蒸湘区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核查,经查,该厂员工谢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上岗作业。执法人员立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厂员工谢某某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衡阳市蒸湘建工电器厂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衡阳市蒸湘建工电器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蒸湘区应急管理局对周某某(衡阳市蒸湘建工电器厂经营者)作出处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衡阳正盛帐篷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10月11日,蒸湘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蒸湘区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核查,发现衡阳正盛帐篷有限公司员工谭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上岗作业。执法人员立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员工谭某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衡阳正盛帐篷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衡阳正盛帐篷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蒸湘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处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衡阳华兴日上广告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10月13日,蒸湘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蒸湘区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进行核查,发现衡阳华兴日上广告有限公司员工杨某某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上岗作业。执法人员立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员工杨某某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衡阳华兴日上广告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衡阳华兴日上广告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蒸湘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