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2021年11月上旬)
序号 | 被处罚单位 (个人) 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机关 |
1 | 湖南高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未如实记录8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八条第(一)项 | 叁仟元整(3000)人民币罚款 | 2021-11-04 | 蒸湘区应急管理局 |
2 | 衡阳市智铭化工经贸有限公司 | 未如实记录9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八条第(一)项 | 叁仟元整(3000)人民币罚款 | 2021-11-09 | 蒸湘区应急管理局 |
3 | 衡阳市华雁化工有限公司 | 未如实记录9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八条第(一)项 | 叁仟元整(3000)人民币罚款 | 2021-11-09 | 蒸湘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