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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蒸湘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05-23                   

衡蒸安监﹝2019 1

 

 

关于印发《蒸湘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片区)安监站、局执法大队:

现将《蒸湘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蒸湘区安监局

                                                          201955

 

 

 

 

 

蒸湘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推进方案

 

为强力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在我区持续、健康、扎实开展,根据省厅、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蒸湘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推进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何湘衡任组长,副局长谢云勇任副组长的全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领导小组,研究部署重大问题,保障行动强力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法大队大队长阮俊琪同志负责承办行动检查督促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等日常工作。

各镇街、片区均应成立相应机构,明确领导责任、承办机构。

区安监局全体成员均应参加、推进“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并对分管行业领域的行动开展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目标任务

2019年,我区安监部门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考评中保持第一方阵,现场检查记录数、立案数、简易处罚数、处罚金额、行政措施数、重大处罚数同比2018年增长10%以上,立案率提高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执法共识,坚决防范和解决安全监管执法“懒散怕”的问题。高度重视和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法治轨道,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持执法共识应当重点解决如下问题:一要树牢“强执法防事故”理念。要牢记“不执法是失职,不严格执法是渎职”的要求,全面适应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强力推进、常态化开展的形势。二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要坚决防止机构改革期间放松安全监管执法现象,坚持机构改革和监管执法“两手抓”“两手硬”,不等不靠、积极作为,迅速部署行动,全力推进行动。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区分行动阶段,把握行动节奏,预见各种困难,扫除执法障碍。三要量化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指标。区安监局要瞄准本方案明确的目标指标,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对部门内设机构、各镇街片区“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并在人员调整、工作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行政执法工作,动员更多力量强执法、调动更多资源防事故。四要突出主体责任开展监管执法。要突出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十项制度”(衡安委〔20186号文件明确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落实,推动企业真正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实现“强执法”的“防事故”目标。

(二)坚持严格执法,坚决防范和解决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坚持严格执法应当重点遵循如下原则、制度和规定:一要坚持“首查违法可处必处”、“复查未改停产并处罚款”、“再查不改依法关闭”原则,坚决杜绝“只检查、不处罚”、“只处罚、不整改”等失职渎职行为。二要坚持“高限处罚”原则,所有行政处罚必须超过裁量权基准规定额度的“中线”,杜绝不依裁量权基准裁量的现象。三要坚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对于存在多条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严禁只针对一条甚至只选一条较轻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四要坚持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补记或编造集体讨论记录。五要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对于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案件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得迁就行政相对人的所谓困难。

(三)坚持规范执法,坚决防范和解决安全监管执法“错乱粗”的问题。执法质量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执法质量不良的案件必然成不了“铁案”,有的还可能被“翻案”,唯有规范执法才能保证执法质量。2019年,全区安监系统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大力推进“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从而全面推进执法工作上新台阶。坚持规范执法应当重点落实如下要求:一是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合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行政执法程序必须合法,严格依据“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规定的程序办理案件,正确履行处罚告知、组织听证、文书送达等法定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三是案件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合法充分。每起案件证据不得少于3份,现场检查记录、复查记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检测报告、勘验记录等能够互相佐证、形成证据链。四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准确,裁量基准运用必须适当。五是执法严禁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六是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完备、规范,严禁使用“大约”“估计”等概略词,涉及距离、高度、坡度、量度等必须有准确数值。七是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八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内部管理,及时登录、审批、结案和归档,严禁现场检查记录造假、处罚案件造假、统计数据造假,严禁执法软件系统外执法、执法案卷不及时进行电子归档。九是遇到执法主体、适应法条和重大处罚把握不准时,应当及时听取政府办法律顾问意见或者向上级部门报告,严防似是而非、行政乱作为。

(四)坚持目标执法,坚决防范和解决安全监管执法“虚空弱”的问题。区执法大队要结合年度执法计划、任务,分解目标,每周执法检查2次以上。当天检查,当天立案,严格按法定时效限期结案,不得拖拉。在保证执法质量的基础上,提高执法效率。全面推动各镇街(片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覆盖”,下力破解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难题。一是全区所有镇街(片区)的安监站均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编制每月实施计划。二是本局应根据每个镇街(片区)安全监管在岗执法人数和辖区企业数量,规定各个镇街(片区)每周执法检查次数(原则上2次以上)、每月简易程序处罚起数(原则上2起以上)。三是简易程序处罚不得只处警告不处罚款,对单位的罚款处罚裁量原则上不得低于300元。

(五)坚持廉洁执法,坚决防范和解决安全监管执法“带私心”的问题。公正文明执法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政治要求,廉洁执法是安全监管的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以身示范,全区安监执法人员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决不允许干预执法、徇私枉法,决不允许公权私用、滥用职权。对于出现领导干部干预执法的单位,在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月考评中排名末位;对于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不廉洁问题的单位,在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考评中排名末位。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教育培训。区安监局要精心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业务培训,部门业务股室和执法大队、安监站要强化执法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监督检查能力水平。今年,市局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大培训,将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题培训班,全局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都要参训;市局还将举办两期镇街(片区)安全监管执法持证培训(复训)班,满足基层监管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增强履行镇街(片区)监督检查职责、实施简易程序处罚的能力。

(二)严细考评考核。坚持每周一通报。每周将全区的行政执法数据在“蒸湘安监执法群”上通报提醒,对相对落后的单位电话督促整改。坚持每月一排名。行政执法工作月考评参照《湖南省安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月考评方案》(湘安监函〔201877号)执行,省应急管理厅执法考评机制完善后依据新规执行。每月对6个镇街(片区)考评排名,在执法系统中的人均现场检查记录数、人均立案数、立案率、人均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数、人均简易处罚数、人均处罚金额、人均下达重大处罚数等7项执法数据和1份执法案卷进行打分排名,每月通报一次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结果,通报指出具体个案和经办单位的问题。坚持每季一调度。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季度例会,每季调度一次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通报上季度行动开展情况,提出本季度行动措施要求,重点分析本方案中明确的安全监管执法补“短板”、强“弱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严厉督导检查。对在第一次排倒数第一名的镇街(片区)及时提醒和警告,并责令向我局报送书面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对连续二次排倒数第一名的镇街(片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组织全区安监管理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赴现场集体帮扶。

(四)严抓结果运用。一是将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二是在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考评中排名第一、第二的镇街(片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时优先推荐全市优秀单位;排名倒数第一、第二的镇街(片区),年度考核时原则上不能评定优秀单位。

 

联系人: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阮俊琪;电话:1357511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