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关于印发〈2016年湖南省卫生计生户外宣传示范单位创建评估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卫生计生户外宣传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宣传标语,明确评估细则
《2016年湖南省卫生计生户外宣传示范单位创建评估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户外宣传标语及评估细则。同时《湖南省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也要求优化村(居、社区)计划生育户外宣传环境,规定:在工作督查和数据核查中,发现没有建立规范的计划生育户外宣传阵地,每例扣0.2分;没有及时更新计划生育宣传内容,每例扣0.2分。因此,请各县市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刷新户外宣传标语,做好各项户外宣传工作。
二、落实实施方案,争创示范单位
2016年4月5日,我委下发了衡卫发〔2016〕36号《关于印发〈衡阳市卫生计生系统优化卫生计生户外宣传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卫生计生户外宣传的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通知》规定的实施步骤,抓好户外宣传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全省卫生计生户外宣传示范单位。
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