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粤海皇都大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
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结案公示
办案科室 | 卫生监督一科 | 办案人员 | 周甚 周锟 |
案由:衡阳市蒸湘区粤海皇都大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
案情摘要: 2025年7月18日10时07分,我区监督员周甚18040422006、周锟18040422017对衡阳市蒸湘区粤海皇都大酒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蒋露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给予警告和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衡阳市蒸湘区粤海皇都大酒店自觉完全履行,予以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