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蒸湘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室未设置符合要求的警示标识案结案公示
办案科室 | 卫生监督一科 | 办案人员 | 周甚 王莹 |
案由:衡阳蒸湘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室未设置符合要求的警示标识 | |||
案情摘要: 2023年7月18日,我区监督员周甚18040422006、王莹18040422007对衡阳蒸湘医院进行检查,发现该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室未设置符合要求的警示标识。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罚款壹仟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衡阳蒸湘医院自觉完全履行,予以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