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知要求,现将衡阳考点2015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名称、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试名称: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卫考”)
2、时间安排:
2014年1月6日—25日:考生网上预报名、报名点资格初审并现场确认
2014年1月25-2月1日: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2)。
3、报名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报名点:资格初审、收费收资料并现场确认→市卫生局:资格复审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1、考生网上预报名
各报名点需负责通知并指导辖区内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网址:www.21wecan.com.cn),按程序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白底彩色证件照,1寸或小2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在线完整、规范填写好报名信息并提交,核对无误后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4)。
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6日——1月25日
2、报名点资格初审、网上确认并收缴相关资料和费用
报名人员将《申报表》和《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5)及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报名点,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确认并签字、盖章、收缴资料和费用。
现场确认时间:自行确认的报名点为: 1月 7日—28日
市卫生局统一确认的报名点为: 1月25日—27日
3、考点(即市卫生局)资料复审并汇总报名信息
各报名点收集报考人员《申报表》、《登记表》、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料,打印好《花名册》(自行确认的报名点从网上导出《考生信息一览表》即可),按照附件2的时间安排,统一到市卫生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所有证件原件在完成资格复审后,由报名点负责带回并退还给考生。
资格复审时间为:1月25日——2月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报名点设置
共设30个,即12个县市区卫生局、12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4个省直医疗单位、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和华新医院。
报名点登录考务系统对应的用户名
报名点 | 用户名 | | 报名点 | 用户名 |
自行确认的报名点 | ||||
附一医院 | bmd430401 | 衡东县卫生局 | bmd430406 | |
附二医院 | bmd430402 | 祁东县卫生局 | bmd430407 | |
南华医院 | bmd430403 | 常宁市卫生局 | bmd430408 | |
衡阳县卫生局 | bmd430404 | 耒阳市卫生局 | bmd430409 | |
衡南县卫生局 | bmd430405 | 雁峰区卫生局 | bmd430410 | |
市卫生局进行确认的报名点 | ||||
衡山、石鼓、蒸湘、珠晖、南岳卫生局; 解放军第169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一医院、市妇保院、 市三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所、市中心血站、市四医院、市五医院、 市一精神病院、市干疗院、市二精神病院、华新医院、 | Kd4304 |
五、各报名点需上报的资料
报名点收交以下材料,以便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复印件(剪小后粘贴在《申报表》背面,原件由各报名点审核后退还给考生)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学历查询打印件
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专学历登录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http://zcc.gov.hnedu.cn/)、湖北教育信息网(http://www.e21.cn/)等相关正规网站,查询到学历信息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版本)打印1份并加盖各报名点公章;
2002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其他原因网上查询不到的,则需提供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能报名。
3、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师、护理类中级资格者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和护士执业证;报考护理学(师)级者须提供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4、《申报表》(考生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打印件,见附件4);
5、《登记表》(考试通过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用,也需提供打印件,见附件5);
6、照片:近期1寸或小2寸白底彩照共3张(要求与网上上传的照片同底),1张贴在《登记表》照片栏,另外2张将上端1/3处贴在《登记表》顶端空白处(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单位);
7、《考生信息一览表》或《花名册》:自行确认的报名点要从考务系统内导出《考生信息一览表》(按“报考级别”进行排序,盖章);由市卫生局统一进行确认的报名点要分“士”、“师”、“中级”分别造具花名册(盖章)。
六、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相关情况,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报名参加考试的,所发生的考试考务费用不予退还,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无论是在考前初审、复审,还是在考后终审或被举报,一经查实,都将取消其获得的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点工作人员要根据报考条件,认真审验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提高对假文凭、假专业技术资格证和假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的识别能力。
七、收费标准
1、考试费:中级、初级均为:70元/人、科;
2、报名资格审查费:20元/人;
考试费和报名资格审查费均先由各报名点代收,待市卫生局与报名点将人数、科目核对清楚后,再统一交市卫生局财务科。
八、其他要求
1、《申报表》最后一行“申报人员签名”,请务必要求考生仔细核对表中信息填写正确无误,然后签字确认。省卫生厅答复:从2011年起不受理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事宜。
2、网上报名时,考区填“湖南”、考点填“衡阳”、“工作单位”要用统一规范的名称。
3、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消成绩单下发,报名点告知考生须于指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作为考试通过者领取资格证书的依据。
附件:
1、报考条件及要求
2、2015年卫考报名资审及确认时间安排表
3、2015年卫考报名花名册或《考生信息一览表》
4、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5、2015年衡阳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