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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卫健局简介(2019年)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12-04                   

     第一条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 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蒸湘区区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9〕2号)、《中共蒸湘区委办公室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蒸湘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衡蒸办〔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蒸湘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蒸湘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本区内牵头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措施。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保健政策,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十三)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行业内党风廉政、机关党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文物安全、信访接访、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维护老年人权益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