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职能简介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7-07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蒸湘区区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9〕2号)、《中共蒸湘区委办公室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蒸湘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衡蒸办〔2019〕3号),设立蒸湘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为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文化工作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

    蒸湘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保护、旅游业和体育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与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监督管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五)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六)负责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发展竞技体育,开发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八)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九)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和考古,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

(十)协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施文化、文物市场综合执法。查处旅游、体育违法行为,查处文化文物市场以外的文化文物违法案件。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帝喾文化走出去。

(十二)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行业内党风廉政、机关党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文物安全、信访接访、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全称:蒸湘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单位地址:蒸湘区红湘北路89号    

  主要负责人:张叶   

  公开电话:0734-88275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