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蒸湘区文化体育旅游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蒸湘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蒸湘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保护、旅游业和体育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与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监督管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五)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六)负责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发展竞技体育,开发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八)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九)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和考古,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
(十)协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施文化、文物市场综合执法。查处旅游、体育违法行为,查处文化文物市场以外的文化文物违法案件。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帝喾文化走出去。
(十二)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行业内党风廉政、机关党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文物安全、信访接访、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职责。
(十三)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行业内党风廉政、机关党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文物安全、信访接访、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蒸湘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综合协调区文化旅游体育系统的行政工作,督促重点工作落实;负责文秘、综合、文电、会务、机要、党建、人事、工会、档案、保密及对外接待、后勤服务、综治维稳、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信息报道等工作;负责受理来信来访;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牵头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文化市场管理与行政审批服务股。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市场管理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核准、备案、年检其他职权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3)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股。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事业的管理,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的重大公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免费开放工作,完善公共服务长效保障机制建设。
(4)旅游产业规划发展股(资源开发股)。负责拟定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骨干企业;负责推动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负责指导、制定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指导旅游资源规划、开发与保护;负责指导推进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推进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有关工作。
(5)旅游市场管理股(旅游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区旅游资质单位(含旅行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星级宾馆)的报批、备案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行业监管,承担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的实施;负责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旅游重大宣传、节庆活动;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含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床位普查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6)群体竞训股。拟订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大型群众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开展;负责全区群众体育专(兼)干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管;负责申报、承办在本区举行的国际或全国、全省、全市性竞技体育竞赛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区体育竞技训练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校、青少年俱乐部及各类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指导、管理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依法指导、监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抓好传统项目学校建设;负责全区体育产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
(7)文物与非遗管理股。组织开展文物相关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宣传工作;承办国家、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8)审计与财务股。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系统事业经费年度执行计划;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系统事业项目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事业经费的管理,负责安排下达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经费;负责重大活动和项目的财务和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系统统计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蒸湘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蒸湘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单位本级以及下设股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蒸湘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85.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89.74万元,减少77.26%,主要是因为今年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9.81万元,占98.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98万元,占1.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2万元,占19.64%;项目支出872.56万元,占80.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95.63万元,减少77.55%,主要是因为今年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8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06万元,增长12.36%,主要是因为本年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4万元,占4.63%;科学技术(类)支出200万元,占21.9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48.11万元,占60.24%;城乡社区(类)支出16.37万元,占1.80%;农林水(类)支出100万元,占10.9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26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0.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9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7.09万元,支出决算为23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2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年初预算。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体育竞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0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0.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蒸湘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5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9.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3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9.07万元,降低81.80%。主要原因是:开支节约型机关,日常经费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8万元,用于召开文化旅游体育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省市运会、文旅体场所消防安全;开支培训费0.27万元,用于开展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训,人数60人,内容为群众文化工作知识;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总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百分比测算,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总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百分比测算;由于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由于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公开。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第5部 附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