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4-10-28                   

 

    为切实加强小车管理,规范用车秩序,按照管车规范、用车节约、驾车守纪、行车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情况。本机关公务车1台,车牌号为湘D-0 TH66,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二、用车原则。按照先急事后缓事、先领导后一般干部、先登记先用车的原则执行,乘车方便的提倡乘坐公共汽车。用车人凭办公室派车单方可用车,司机凭派车单出车。出车后由用车人签名,司机将派车单交回办公室登记。

三、用油管理。按照机关车辆用油统一实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纪律要求,使用加油卡,由出纳统一充费,充费前应向主管领导和局长报告,加油卡由司机保管,不得遗失。办公室应定期核对油费和行车里程表数。油料发票由司机签名,按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报销。非特殊情况下,个人不得使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五、司机管理。公务车除司机外,其他人原则上不得驾驶,司机严禁将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司机私自出车,司机无正当理由不出车或私自出车的一次扣发当月出车补助。在私自出车期间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司机个人承担。上班时间司机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办公室看书学习,不得在外逗留或在局内串岗,保证随叫随到。司机除享受局机关正常的福利待遇外,另外每月按政策享受出车补助120元。

六、小车修理。司机应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小车维修由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小车修理前,向局长报告后,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司机共同确定修理项目,需更换材料的应将旧材料带回查验。修理单据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司机三人共同签字确认,由修理店主按财务制度批报到局财务室领取,司机不得直接垫付修理费。

七、安全责任。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禁酒后和违章驾车,确保行车安全,减少交通违章,严防事故发生。全年交通违章损失在5000元以内由司机负责赔偿损失金额15%5000元以上赔偿10%。全年小车无违章事故,发给司机600元安全奖。

八、小车存放。严格执行区纪委关于公务用车相关纪律,节假日小车一律停放在区机关大院车库,遇因公需在节假日用车的,需提前向区纪委书面报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