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经普办[2014]2号
关于开展蒸湘区“最美普查员”
有奖征文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经普办:
根据蒸湘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蒸湘区“最美普查员”评选活动的通知》(衡蒸经普办[2014]1号),为了切实做好征文评选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初审
区经普办负责组织。初审主要看文章是否符合有奖征文的体裁要求,语言文字是否通顺流畅。
二、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刘 勇
评委:李 嵩、朱忠清、成振锋、刘 莉、陆 意
宁海乔、吴文杰、贺淑君
(二)评审办法
实行匿名评审,由区经普办将通过初审的文章,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统一制作评审表格,并与论文电子文档一同提交每位评委。经评审委员会研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
(三)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分,主要从主题内容、题材结构、语言表达方面进行结构化评分。
1、主题内容(40分)。主题是否鲜明,是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论点立意是否新颖,是否突出经普工作中的“美”字。
2、体裁结构(30分)。逻辑结构是否清晰;层次(章节段落)是否分明、合理;整体来看,文章布局结构是否严谨、自然、完整、匀称、清晰、醒目。
3、语言表达(30分)。语言是否通顺流畅、符合逻辑;表达技巧运用是否得当;笔法是否丰富,运用是否灵活;整体来看,文章的语言形式是否准确、规范、简练、自然、形象、生动。
三、结果运用
评审结果产生后,及时以正式文件进行通报,并予以一定形式的奖励,所有获奖文章发布到区党政门户经普专栏,供学习交流。
蒸湘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