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经普办[2014]1号
关于开展蒸湘区“最美普查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普办: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普查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增强普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省、市经普办的要求,决定于2014年2月至3月在全区开展“最美普查员” 评选活动。
一、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最美普查员” 评选活动,发掘一批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献身普查,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及事迹,增强广大普查工作者的使命感和光荣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以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促进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活动范围
“最美普查员” 推荐活动面向全区,重点聚焦于基层普查一线。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选本地区在此次经济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感强、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
三、推荐标准
1、热爱普查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履行普查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普查工作。
2、积极参加经济普查工作,坚持依法、独立、科学做好普查登记工作,为经济普查工作作出较大贡献。
3、积极维护经济普查大局,在普查工作各个阶段中表现突出。
4、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先进事迹。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
各乡镇街道择优推荐一名本地区奋战在经普一线、奉献经普事业的“最美普查员”,于2月27日前上报区经普办。
2、区级确认阶段(2014年2月27日—3月1日)
区经普办对各乡镇街道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认蒸湘“最美普查员”人选,并把最终结果在蒸湘党政门户网三经普专栏上予以公示,“最美普查员”的先进事迹也将在蒸湘区三经普专栏上陆续登载。
4、上报推荐阶段(2014年3月2日)
市经普办从“最美普查员”人选中推选出三名候选人上报省经普办,参加省级“最美普查员”推荐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最美普查员”推荐活动是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街道普查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以活动为契机,用先进典型带动普查各项工作的开展。
2、精心组织。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最美普查员”推荐活动实行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分别负责本级活动的整体组织策划、统筹协调。
3、搞好宣传。在开展过程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本次活动,突出宣传“最美普查员”的先进事迹。
六、其他事项
1、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汇编用)。事迹材料需审核单位盖章并报电子版。
2、需报相关候选人电子版证件照、工作照各一幅(要未经压缩处理的原片)。
3、请各乡镇街道于2014年2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区经普办宣传组,联系人:贺淑君,电话:0734—2892642。
蒸湘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