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统计局简介及内设机构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5-20                   

办公地址:蒸湘区机关办公大楼九楼

   办公电话:8827335  投诉电话:8827335

   主要负责:局长:盛夏

   电子邮箱:495899007@qq.com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下午3:00—6:00(夏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 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蒸湘区区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92号)、《中共蒸湘区委办公室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蒸湘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衡蒸办〔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蒸湘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蒸湘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负责实施省、市各项重点工作考核的指标数据评估认定。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仓储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组织实施城乡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畜禽监测、小微企业调查、规模以下工业调查、服务业调查、价格调查、成本费用调查等国家和地方抽样调查工作;承担各类民意调查工作。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区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协助镇街管理镇街综合统计员,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承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管理中央和省、市、区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二)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行业内党风廉政、机关党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文物安全、信访接访、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职责。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蒸湘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和全区统计系统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政务信息宣传、文秘、机要保密、公条接待、公车管理、重要会议(活动)组织和档案资料管理等有关工作;统一管理中央、省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和固定资产;参与和实施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管理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和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承办协助镇街管理镇街综合统计员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省、市统计局承办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定、评审工作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统计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统计科研及项目立项工作;负责对统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组织宣传和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统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代表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业务股室履行调查研究、措施制定、监督检查、执法管理、现场踏勘、延伸服务等职能;依法管理全区涉外调查活动和统计咨询中介组织;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统计普法、统计巡查等有关工作。

(三)业务股。组织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全区国经民经济核算、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人口、劳动工资、科技、能源等统计调查;负责统计新闻发布和统计成果宣传工作;负责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编辑的有关工作;统一管理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组织绩效评估、重点民生实事评估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估等重大考核数据的评估认定和提供工作;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负责“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组织及指导;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外经贸、旅游、招商引资、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统计调查股。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大型区情区力调查;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城乡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畜禽监测、小微企业调查、规模以下工业调查、服务业调查、价格调查、成本费用调查、企业景气调查等国家和地方抽样调查工作;承担各类民意调查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蒸湘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

蒸湘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为蒸湘区统计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各种抽样调查统计任务、承担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具体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的管理和联网直报数据处理等方面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住户调查、产业调查、专项调查等工作,其中住户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住户抽样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和分析有关城乡居民住户的统计数据;产业调查负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零售住餐业、服务业抽样调查等产业调查,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和分析统计数据;专项调查负责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并根据普查结果做好资料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