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内容 | 检查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10分) |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年初有计划及安排,年底有书面总结(3分); 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指导(2分); 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指导(1分);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坚决追究其有关人员领导责任(4分)。 | 1、一年两次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有会议记录; 2、年初有计划及安排,年底有书面总结; 2、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 3、局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20分) | 按规定执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制度、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公开、重大财务支出集体决定。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资金收支监管台账资料健全(4分); 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标准规定,严禁超标滥发乱补(2分); 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资金进财政“笼子”,严禁设立“小金库”(4分); 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经集体决定人事安排(2分); 按上级要求推行党务公开,做到有实施方案,有组织机构,有公开内容(6分)。 | 1、5月份经分管领导同意,购买了一批办公电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均按政府采购制度办理;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专项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 3、坚决执行了“收支两条线”规定,没有设立“小金库”; 4、制定了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对民主生活会议情况、班子及班子成员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情况进行了公示和公开。 |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10分) | 严格执行纪委书记同下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三项”谈话制度(3分);
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党政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2分);
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年内被《蒸湘区廉政网》采用材料、信息4篇以上,向区纪委报送信息材料6篇以上(4分);被三湘风纪网、市级以上报刊、网站采用的加分; 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区性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单位“一把手”带头讲廉政党课,认真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扎实开展党性党内教育(1分)。 | 1、严格执行“三项”谈话制度; 2、一年中组织政治理论学习4次5天,组织观看了三部爱国警示电影,参加了湘南学联; 3、向区纪委报送信息材料6篇; 4、局班子成员均为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