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统计局关于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衡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衡阳市统计局开展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统[2014]9号)精神,蒸湘区统计局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后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1、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由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均使用PDA机操作,增加了技术层面的难度,对普查“两员”的选聘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确保普查质量,我区经普办成立了普查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组,同时还创新了工作方式,从南华大学应届毕业生挑选了一批高素质人才组了普查员队伍,依次进驻各乡镇街道,在社区普查人员的带领下,开展地毯式普查登记,专门负责普查登记、数据采集、审核上报、数据汇总等工作,既减轻了乡镇街道、社区普查人员工作量,也有效地保证了普查时间和进度、提高了普查数据质量。
2、企业联网直报。今年初,我局就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新方法以确保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审查更严,凡新增的“四上”企业允许入库的首要条件就是具备联网直报条件,并要提供完整申报资料;二是培训更勤,3月初对已符合联网直报条件的新增企业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并拟分批次组织各行业“四上”企业开展学习培训;三是制度更实,今年我局加强了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制定了考核办法,其中联网直报工作占考核内容的40%,突出了联网直报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3、严格数据评审,严防数据“掺水”。统计数据是统计事业的生命线,是全区经济的“晴雨表”,我局为了科学把握经济形势,确保统计质量,一方面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听取业务人员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组织业务骨干对数据进行评审;另一方面对局机关人员实行了工作绩效考核,量化了全体干部职工全年下基层调研次数和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数量。一季度全局下企业调研人次数达20余次,写出经济形势分析6篇。
4、不断采取措施,防范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
一是制定了2014年法规工作要点,并拟定了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名单。二是认真核实企业上报数据,凡数据出现较大异动情况,专业人员均要负责与企业衔接,弄清原因,进行数据纠正。三是上门为企业服务,遇到企业有业务知识上、程序操作上的困难我局人员都会上门为他们学习宣传统计知识、操作要点,切实解决好企业统计工作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