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统计局关于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区纪委《关于印发〈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衡蒸纪发[2014]5号)精神,区统计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五个工作方案,并对照《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1、区统计局现办公用车共一台,车型为别克新君威,2.0排量,于2009年1月购置,车牌号码湘D-0TH66,整车费用17.5万元。2、没有出现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滥用军警号牌等行为。3、车辆进行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除第三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期间外均实行封存在区政府大院,建立了《公车管理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
二、关于招商引资奢侈浪费和高消费问题专项整治。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区委四项规定精神,以事前报告、节约高效的原则做好公务接待,没有出现奢侈浪费和高消费问题。
三、关于公款送礼专项整治。我局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没有出现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和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行为。
四、关于“慵懒散”专项整治。我局针对机关作风建设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并定期进行通报;二是对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和请假制定了明确的规定;三是严禁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及出入休闲娱乐场所。
五、关于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区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经办人签字、在场人证明、会计审核、分管副职审批,超过500元的开支实行正职和分管副职会签制度,真正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务实节俭进行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工作,有效地控制了我局职务消费和“三公”经费的支出。
总的来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区纪委关于五个专项整治方案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