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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蒸湘区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8-24                   

关于蒸湘区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2726日在区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蒸湘区审计局局长  蒋福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条的规定,蒸湘区审计局于2022228日至616日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蒸湘区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关注了全区各预算单位的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按省审计厅的统一规定,对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券、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水平、三高四新专项资金六大版块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联合街道办事处3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蒸湘区紧紧围绕积极财政科学平衡应保尽保、规范管理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2099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54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3064万元上年结余4243万元调入资金10303万元收回存量资金46万元惠民一卡通结余转入22万元、审计整改343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0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00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53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16391上解上级支出388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90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670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049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522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7000万元上年结余26万元调入资金50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8933万元含调入资金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8933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1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7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7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以经办机构人社局数据为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11月起纳入市本级统筹不再列入区级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9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568万元、失业保险15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70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061万元、失业保险13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7540万元,当年结余减少1771万元,累计结余576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9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90万元、失业保险360万元

(五)上级财政债券资金情况

2021年上级财政拨入债券资金26004万元一般债券9004万元(其中4904元是借新债还旧债)、专项债券17000万元

2021年债务还本支出4904万元。

2021年区财政局将可用的债券资金21100万元,下达给了各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使用9700万元,滞留在国库11400万元。

截止2021年底,上级财政累计拨入债券资金124970万元。已偿还债券资金6455万元应还上级债券资金118515元:一般债券41015万元,专项债券27700万元、市转贷债券47100万元、抗疫国债2700万元。

(六)延伸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统计局年初预算安排194.16万元,年底预算执行为313.96万元,执行率为161.70%

信访局年初预算安排132.24万元,年底预算执行为169.44万元,执行率为128.13%

区联合街道办事处年初预算安排610.45万元,年底预算执行为1582.74万元,执行率为259.27%

三、审计评价意见

2021年蒸湘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实现了收支平衡的财政总体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超收21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5485万元,比年初预算45266万元超收219万元税收收入36424万元,超收297元;非税收入9061万元78万元。

(二)对财政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

2021年底,区财政局收回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5069.92万元:收回的当年财政指标2218.17万元已冲减当年支出,收回以前年度财政指标2851.75万元已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财政管理进一步优化

区财政局20218月更换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预算一体化系统,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数据与财政总预算账实行了对接,基本上反映了财政总预算账的情况,同时将非预算单位也纳入到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反映了实拨资金的具体去向。

(四)财政指标使用效率不高

受库款调拨影响,截止2021年底,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指标未使用仍滞留在国库23519.59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20.21%

政府性基金财政指标未使用仍滞留在国库8857.65万元,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的46.50%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滞压国有资产收入1051万元

区财政局产权统计评价股20217月收长湖冠都C1区拆迁安置办楼栋和楼层处置款1051万元,截止2021年底,仍滞留在其账户上。

上述行为不符合《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区财政局产权统计评价股及时将滞压的预算收入1051万元上缴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2.超预算安排支出30万元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精准扶贫项目资金704万元,实际扶贫项目安排资金734万元,超预算安排支出30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区财政局杜绝此类行为的再度发生,严格按区人大批复的预算拨付资金。

3.对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不到位

 2021年全区61个预算单位编制了财政决算草案,由于编制方法的改变,有31个单位存在决算草案编制数据与其财务账科目余额表的数据不一致的现象。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区财政局在编制2022年的决算草案时,安排各分管预算单位的股室和国库股对各预算单位的财务数据与决算草案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二)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六大版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蒸湘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尚未开展

截止2021年底,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是各单位自行登记,未在全区开展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导致在全区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出现了办公用房重复入账、账实不符和未入账等现象。

上述行为不符合《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和《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建议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

2.政府采购监督有待加强

审计中发现,全区有21个预算单位的43个项目未进入湖南省电子卖场进行采购,而是自行实施购买,涉及采购金额1111.70万元;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到区财政局采购办进行政府采购双备案;有1个单位采购品目与实际事项不相符合。

上述行为不符合《衡阳市202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区财政局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

3.专项债券资金闲置较多

2020年至2021年收到的专项债券资金共27700万元,已使用1369万元,未使用26331万元,使用进度为4.94%,未按时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导致债券资金闲置,沉淀在项目单位。

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和《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责令区财政局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4.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审计中发现,有7人在蒸湘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又在其他县区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2.35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的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人社厅发〔201994号)的规定,责令区人社局督促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追回发放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35万元。

审计期间,区人社局已追回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金额1.75万元。

5.死亡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审计中发现,有16名死亡人员仍在蒸湘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2.76万元。其中:5名死亡人员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2.07万元;11名死亡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0.68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区人社局督促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追回或抵扣违规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

审计期间,区人社局已追回死亡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7万元。

(三)部门预算延伸单位存在问题

1.区统计局存在的问题

1)部分新购固定资产未入账

区统计局2021年新购资产15.04万元,已入固定资产账6.84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8.20万元,分别是路由器10.26LED显示屏30.84万元,笔记本电脑107.10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区统计局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

2)决算草案编制数额不准确

2021年区统计局决算草案支出为313.96万元,而其财务账科目余额表为304.50万元,两者数据不一致。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区统计局编制决算草案时,做到数额准确。

2.区信访局存在的问题

1)重复报销餐费

2021年省党代会期间,区信访局7人出差长沙,按照100/天的标准报销7天伙食补助费0.49万元,在此期间报销工作餐费517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蒸湘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区信访局追回报销的工作餐费517元。

2)决算草案编制数额不准确

区信访局决算草案支出为169.44万元,而其财务账科目余额表支出为174.44万元,两者数据不一致。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区信访局编制决算草案时,做到数额准确。

3.区联合街道办事处存在的问题

1)长期固定租用车辆

2021年区联合街道办事处租用拆违中队临聘人员刘功青车牌号为湘D186TV的小型轿车,用于拆控违工作,每月固定租金0.37万元,全年实际支付租车费共3.7

上述行为不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区联合街道办事处严格租赁管理和控制费用,取消长期固定租用车辆。

2)决算草案编制数额不准确

区联合街道办事决算草案支出为1582.74万元,而其财务账科目余额表支出为1392.46万元,两者数据不一致。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区联合街道办事处编制决算草案时,做到数额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