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蒸湘区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08-01                   

 

关于蒸湘区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17       7       28        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蒸湘区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蒸湘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查。  

一、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2017 3 2 5 11 蒸湘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蒸湘区财政局组织的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了蒸湘区残联、区园林绿化所、区科协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疾控预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了上级财政拨入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蒸湘区紧紧围绕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厉行节约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    

(一)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2016蒸湘区完成财政总收入216268万元:其中,财政部门21520万元,地税部门106477万元,国税部门882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9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3459万元(超收14462万元),上级专项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530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215万元,上年结余8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1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03万元,调入上年存量资金1600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9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96317万元,上解支出24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15万元,安排预算调节基金14462万元,结转下年2700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1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11万元,上年结余405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1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613万元,调出资金503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以经办机构区人社局数据为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18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252万元、失业保险7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626万元、生育保险9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87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48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73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25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920万元、失业保险10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951万元、生育保险4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13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4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01万元。   

上年结余28909万元,当年结余3925万元,累计结余3283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714万元、失业保险4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80万元、生育保险26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88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0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87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429万元。   

(五)2015年至2016年上级财政债券资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5年至2016年上级财政拨入债券资金13215万元。其中,2015年新增债券900万元、置换债券3300万元;2016年新增债券4000万元、置换债券3215万元、定向新增债券800万元、新增水利债券1000万元。

2015年实际支出304万元。新增债券拨长湖乡卫生院300万元,置换债券置换旧债4万元。

2016年实际支出12117万元。拨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800万元(置换债券5600万元、新增债券5200万元),置换债券置换旧债138万元,新增债券拨长湖乡卫生院79万元、雨母山镇100万元、区水利局1000万元。

2016年实际结余794万元。其中,2015年置换债券58万元,2016年置换债券715万元,2015年新增债券21万元.

(六)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收到10300万元,2017年初收款500万元。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支出6779万元:其中借给各重点项目1100万元,拨给各重点项目400万元,交各重点项目税款5279万元。2016年结余3521万元。

三、审计评价

2016蒸湘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收入规模虽有增长,但收入质量降低,税收总量减少,非常规性非税收入占非税总收入比例高;社保基金结余持续增加,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出现收不抵支;上级专项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继续增加,上级补助的可用财力纳入预算不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良好,各子系统相互衔接,直接支付比例高;较好的执行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6)》,但财政预算指标库与财政总预算账衔接不一致;全年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财政总体目标。

(一)收入规模虽有增长,但收入质量降低,税收总量减少,非常规性非税收入占非税总收入比例高  

2016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16268万元,比上年增加1219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94748万元,占财政总收入90.05%,比2015年的98.2%降低了8.15%,比上年200372万元减少了5624万元。非税收入21520万元,比上年3703万元增加了1781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市政府给蒸湘区红湘南路的补偿用地120亩土地处置预收款8000万元、区政府莲湖路老机关大院处置收入的整改7080万元,共计15080万元,占非税总收入的70%

(二)社保基金结余持续增加,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出现收不抵支  

2016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184万元,支出15259万元,当年结余392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亏损668万元,其他保险基金结余4593万元。

(三)上级专项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继续增加,上级补助的可用财力纳入预算不高  

2016年,上级专项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3070万元,比上年41328万元增加了1174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1030万元,比上年20883万元增加了147万元。

2016年,上级财政补助给蒸湘区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和均衡性转移支付12066万元,税收返还性收入为3343万元,以上合计15409万元。2016年初上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为11391万元,相差4018万元。

(四)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良好,各子系统相互衔接,直接支付比例高

2016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指标子系统、计划子系统、支付子系统的支出数都是68705万元,保持了一致,各子系统相互衔接。其中直接支付65283万元,占比95.02%,授权支付3422万元,占比4.98%

(五)较好的执行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6)》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6)》的核算要求,区财政更新了财政总预算账的财务软件,按照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会计核算。

(六)财政预算指标库与财政总预算账衔接不一致  

2016年区财政预算指标库提供的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指标96099万元,比区财政总预算账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96317万元少218万元。

2016年区财政预算指标库提供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指标595万元,比区财政总预算账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613万元少18万元。

2016年前年度财政预算指标库指标211万元在当年财政总预算账中支出,其中2013年的上级专项15万元、2015年的上级专项161万元、2015年的区本级35万元。

2016年当年财政预算指标库141万的上级专项财政指标没有在当年列支出。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上级置换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  

2015年至2016年上级拨入置换债券6515万元(其中20163215万元),实际只置换2015年前的债务142万元,剩余资金拨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600万元,结余773万元。

该行为违反了《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区财政规范置换债券的使用。

(二)上级债券资金账务处理不完整  

2015年至2016年收到应计入债务转贷收入会计科目的上级的债券资金11415万元,但是没有做双会计分录,计入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收到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的上级债券资金1800万元,在使用时直接冲销其他应付款,使反映该1800万元债券资金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零。综上所述,对于欠上级债券资金13215万元,区财政2016总预算账已无法在账务上予以反映。

该行为违反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6)》第八章第四十二条会计科目使用的规定,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6)》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区财政对财政总预算账进行账务调整。

(三)“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会计科目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预算内结余资金不一致

2016年底区财政总预算账的“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会计科目反映60个预算单位的预算内结余资金为29635万元,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反映为25780万元,少了3855万元,17个预算单位存在差异。

该行为违反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6)》第八章第四十二条会计科目使用的规定,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6)》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区财政对“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会计科目进行清理,确保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预算内结余资金一致。

(四)区财政未完全对预算存量资金进行清理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反映的截至2016年底各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其他财政资金专户结余2355万元。其中含有“2013”指标文号有267万元、含有2014”指标文号有272万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区财政对预算存量资金进行清理。

(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各项专项资金收入193.87万元,支出52.66万元,当年结余141.21万元,占当年专项资金收入的72.8%。其中:计免经费结余41.81万元、结核病经费结余20.48万元、精神病防治经费结余9.85万元、艾滋病经费结余40万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结余15.47万元、其他13.60万元。

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加快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规范财政预算指标库管理,确保财政指标库的数据与财政总预算账保持一致。

(二)加强对上级债券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6)》,规范财政总预算账的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