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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蒸湘区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07-16                   

 

关于蒸湘区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19716日在区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蒸湘区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2019326日至67日,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区财政局组织的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区旅游外侨民宗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对在审计实施方案中安排的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将在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蒋福员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报告中披露。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区紧紧围绕“积极稳妥、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和收支平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

(一)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我区完成财政总收入273059万元:其中,财政部门7483万元,税务部门2655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117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6406万元(超收67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915万元,上年结余2218万元,调入资金289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17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277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746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117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980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4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1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60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143万元,调出资金117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以经办机构人社局数据为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20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548万元、失业保险6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770万元、生育保险15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804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99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69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55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505万元、失业保险6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596万元、生育保险10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39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84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421万元。    

上年结余40352万元,当年结余11648万元,累计结余520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2055万元、失业保险46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259万元、生育保险30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561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524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060万元。    

(五)2018年上级财政债券资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8年上级财政拨入债券资金974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100万元,置换债券2100万元,再融资债券(借新还旧)546万元。

2018年实际支出7991万元一般债券。

2018年底累计结余2202万元。 其中,2015年一般债券21万元,2015年置换债券58万元,2016年置换债券23万元, 2018年置换债券2100万元。

截至2018年底,上级财政累计拨入债券资金为2796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46万元,应还上级财政债券本金27415万元。

三、审计评价

2018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实现了“收支平衡”的财政总体目标。收入规模增加,税收总量增加;社保基金结余持续增加;上级专项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减少;预算周转金长期闲置;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

(一)收入规模增加,税收总量增加

2018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73059万元,比上年增加5791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60653万元,占财政总收入95.5%,比2017年的96.9%降低了1.4%,比上年208432万元增加了52221万元。

(二)社保基金结余持续增加

2018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203万元,支出39555万元,当年结余11648万元,累计结余52000万元。

(三)上级专项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减少

2018年,上级专项补助及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9915万元,比上年51468万元减少了1553万元。

(四)预算周转金长期闲置

2016年底预算周转金余额为10万元,截至2018年底10万元预算周转金仍未使用。

(五)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

区财政于2018109日与衡阳市财政局签订借款协议,向市财政借款1.91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借款利率为3.67%20181011日市财政将该笔资金划入区财政重点工程建设专户。2019129日,区财政重点工程建设专户才将该笔债券资金拨付至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6月,区住建局与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区松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城中村)项目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区住建局代表区政府委托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棚户区拆迁安置和实行政府采购棚改服务等有关事宜。20181月,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市分行营业部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区松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城中村)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应收账款为质向其借款3.2亿元。20182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市分行营业部将该笔借款直接发放至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2018年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此3.2亿元借款共支付利息1219万元。区财政2018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该行为违反了《衡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责令区财政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建章立制,督促区属国家出资的企业(公司)编制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告和调整报告,并统一汇总编制上报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 区财政非税资金户利息4.4万元未及时上解国库

截至2018年底,区财政非税资金户利息收入4.4万元,仍存在非税资金户上,未及时上解国库。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责令区财政将利息4.4万元上解国库。

3. 对各部门决算草案的编制监督连续2年不到位

2018年,审计延伸发现区旅游外侨民宗局、区水利局等2个单位收支决算草案的收支与财务报表中的收支不符,但财政局相关股室未核对出来,全部审核通过。

2017年同级审中审计抽查发现10个单位收支决算草案的收支与财务报表中的收支不符,当时责令区财政做好部门决算草案编制的监督工作,杜绝此类行为再度发生。

审计征求意见稿发出后,区财政局认识到了财政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准备通过出台专门的财政决算管理制度、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在201910月要求各预算单位与财政提前对账等措施为2019年决算草案编制打好基础,并保证2019年决算草案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对各部门决算草案的编制监督不到位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责令区财政按其承诺的措施做好部门决算草案编制的监督工作,杜绝此类行为再度发生。

(二)部门预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决算草案编报不真实。

区旅游外侨民宗局2018年会计报表列示2018年收入714.56万元,支出720.59万元,累计结余39.36万元;决算总表列示2018年收入487.88万元,支出487.88万元,累计结余41.57万元。两张表的收入与支出金额均不吻合。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区旅游外侨民宗局与财政即时对账,查找数据不吻合的原因,并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杜绝此类行为的再度发生。

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限内下达并及时拨付,提高支出效益。

(二)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制度,减少资金沉淀。

(三)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的培训及其从业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四)严格履行审计查出问题的部门整改责任,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抓细抓小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