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蒸湘区审计局
负责人:蒋福员
机构地址:蒸湘区蒸湘街道船山大道18号蒸湘区机关办公大楼6楼637号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14:30-17: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15:00-18:00)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827641
邮箱:zxqsjj2025@163.com
蒸湘区审计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区直有关部门、镇(街)党(工)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负责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直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
(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直接审计事项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六)按规定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七)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重大项目稽查,负责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和调整概算审计。组织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八)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九)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以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机构工作,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十二)组织审计我区驻外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三)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系统的应用,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审计区政府和国有企业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
(十四)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行业内党风廉政、机关党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文物安全、信访接访、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