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流程所称法律服务机构分别为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2、对公证机构变更、分立、合并实行审核,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变更、分立、合并实行初审;
3、本流程的初审或审核,均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或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衡阳市司法局,或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变更、分立、合并的理由。但申请人补充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