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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蒸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01-24                   

一、首问负责的目的

针对群众对中心内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结合本中心实际,而制定的便民工作制度。

二、首问负责的要求

1.对来访(来电)者提出的咨询、投诉或业务办理等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先受到询问的人员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经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时间。

2.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该做到:

1)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

2)将来访者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

3)可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

4)转告有关的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

3.答复来访(来电)者提出的问题时,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不清楚或掌握不确切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对方一个准确的解答。对于确实解决不了、解释不了或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

4.答复、介绍或指引时,首问负责的人员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要杜绝服务忌语,努力树立高效、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首问负责的责任追究

“首问负责制”的执行情况,列入工作考核,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好“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来访(来电)的咨询、查询、投诉或业务办理过程中,如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一经查实,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批评或处理。